直租信息:侨银股份融资租赁,车辆设备售后回租
8月19日,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 公司打算与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全资子公司南昌侨新环保有限公司也有此打算, 侨银新能源科技(石河子市)有限公司同样如此, 融资金额方面, 公司不超过200万元, 南昌侨新环保有限公司不超过1750万元, 侨银新能源科技(石河子市)有限公司不超过1050万元, 融资期限均不超过24个月。
经公司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开展研讨商议, 通过了该事项, 其中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此次融资租赁涵盖售后回租以及直租转作回租, 采取的情形作, 租赁物品是车辆设备以及其他适宜设备。在经过租赁期满后, 承租人能以名义价购回来设备的资产所有权。
在担保这一方面, 针对南昌市新建区环卫市场化特许经营项目, 以其应收账款债权来提供质押担保, 对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市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 同样以该项目的应收账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还有侨银石河子与新疆富恒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服务项目, 也是以其应收账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 以及控股股东, 还有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且不收取担保费用。
本回担保之事处在公司二零二六年度担保额度预先计划范围以内, 不需要另外去进行审议。母公司给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是二十五点二亿元, 实际的担保剩余数额是四千五百六十五万元, 还没有使用的额度是二十四点七四三五亿元;子公司相互间的担保额度是三点四亿元, 实际的担保剩余数额是零万元。
作为交易对方的华通金租, 其注册资金为20亿元, 于2015年10月12日成立, 且跟前述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并非失信被执行人。此次涉及的融资租赁相关合同, 目前还没有进行签署, 最终是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作为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