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截留房租,租客交了钱仍被赶走

2026-05-02 10:05 81 次浏览 租售信息 admin

已在四川省成都市工作的白羽(化名),向《法治日报》记者抱怨,其按时向公司交租,有合同以及转账记录在,没想到公司却没把钱给到房东那里,结果致使其被迫搬离。

被白羽提及的那个“公司”,是一家从事包租业务的企业,换而言之,它是租房市场当中的“二房东”。

白羽所经历的状况,于住房租赁市场而言并非少见。《法治日报》记者在最近进行调查时发现,处在住房租赁市场当中,“二房东”模式主要被划分为个人“二房东”以及公司“二房东”,当中,一些公司“二房东”依靠网络平台、线下“小广告”来吸引流量,借助“高价收房、低价出租”这样的方式去吸引房东与租客,接着运用截留租金、拒退押金等手段非法谋取利益,致使租客与房东落入钱房两空的状况中。

截留租金两边欺骗

2025年7月,白羽在从某大学毕业之后,于某社交平台浏览租房信息之际,中意了一间合租卧室,其月租为820元,每月还会另外收取150元维修管理费。她在实地看房之后,感觉颇为满意,立刻决定与对方签订一份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约定按季度来支付租金,同时还要交纳820元押金。

订立合同之际,白羽方知悉,对方乃公司“二房东”,往后房租缴纳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皆与该公司进行对接,她添加“二房东”的房管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按每季度准时向公司指定账户转账。

度过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相安无事,直至2025年12月底,白羽按照约定向公司“二房东”缴纳下一季度的租金 ,然而没过几日,作为房屋所有人的房东突然前来,声称自己没有收到公司“二房东”转交给自己的租金,而公司已然构成严重违约情形,要求收回房屋,并限定白羽及其室友尽快搬离。

白羽马上联系,那被称作“二房东”的房管人员,对方作出回应说,那套房赚不到钱,所以他们不做了,能给你们进行房屋的调换,或者办理退租,白羽、室友跟房东经过商议以后,决定再次向房东缴纳房租,然后继续居住,与此同时,向“二房东”提出退租退款的要求。

但数月时间已然过去,“二房东”允诺的退款却一直未到账,“二房东”的房管人员起初承诺“7个工作日”解决,后又拖至“15个工作日”,最终居然失联了。白羽通过上网查询发觉,和该“二房东”产生纠纷的租客以及房东数量并不少。

3月12日当年,白羽跟另外十几名受害者一块儿前往“二房东”办公场地沟通,这时当地住建部门、社区相关工作者等到达现场进行协调,“二房东”答应分批退款、给有意愿的租客换房。4月初今年,白羽收到“二房东”退还的总共3700余元租金以及押金。这场纠纷耗费了她许多精力。

记者进行采访时发现,存在不少像白羽那样,被“二房东”欺骗致使权益遭受损害的租客。成都市民周紫(化名)于今年3月下旬,通过成都一家住房租赁公司来租赁房屋,然而入住的时候,却发现所租赁房屋的门锁发生了更换。随后她得以发现,这家公司此前已被成都市住建部门通报,不具备住房租赁业务资格,并且预交的租金、押金等总计3810元,直至现在都没有被追回。当前,周紫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记者通过查阅公开信息知晓,这家公司被列入了成都市住房租赁行业违法违规企业警示名单里,它存在着未依照规定借助资金监管账户收付租金的情况,还多次出现延迟支付房东租金的现象,以及恶意克扣租客押金和租金等问题。

高价收房低价出租

记者依据公开信息获悉,近年来,“二房东”爆雷事件频频出现。

出租信息_公司二房东 截留租金 低价出租

最近,北京的警方跟住建这个部门联合起来展开了专项整治行动,把多个违法犯罪的团伙给打掉了,还催促相关的平台去清理并且下架那些违规的租房信息,数量达到了一万七千多条。

北京警方通报了案件,案件显示,王某注册成立了某房屋租赁公司,自2024年9月起,王某以公司名义,在多个小区内招揽租赁房源,充当“二房东”对外转租。房屋出租后,该公司巧立名目,要求承租人交纳取暖费、物业费、空调安装费等租房合同中未涉及的费用,在承租人有意续交房租期间,该公司故意拒接电话,制造承租人违约假象,以便收取高额违约金非法获利。目前,包括王某在内的相关人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基于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哪,这类被称作“二房东”的公司,借助线上以及线下的平台去发布诸如“高价收房”还有“低价房源”等相关信息,以此来获取房源并且吸引租客,通过在合同之中设置那种所谓的“霸王条款”,或者是当签订合同之后采用截留租金、拒绝退还押金、进行合同欺诈、“提灯定损”等一系列方式非法谋取利益,进而导致房东以及租客的利益遭受损害。针对这种情形,北京警方深入推进“公安 + 行政”协作机制,联合住建、市场监管等等部门集中展开整治行为。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点明,这类违法“二房东”有着赚取租金差价的特性,其行径给房东、租客以及整个租赁市场带来诸多危害。就房东来讲,不法“二房东”常常运用“长收短付”的办法,截留租客租金后携款消失不见。对租客而言,不但会被找各种理由收取形形色色不合理费用,还可能被恶意炮制违约情况、强行逼退租,押金还会被毫无道理地克扣等。在住房租赁市场的整个范畴之内,虚假房源的现象,恶意定价的行为,以及违规收费的行径,会极为严重地干扰正常的市场价格方面的秩序,还会扰乱交易秩序,进而破坏行业的信用环境,最终损害广大群众的住房消费权益。

赵庆祥介绍称,不法“二房东”的那些相关行为,已然违反了住房租赁方面的相关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其中涵盖了《住房租赁条例》里有关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的规定,从业人员实名从业的规定,禁止发布虚假房源的规定,租金资金监管等规定;还包含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里关于房屋出租标准的条款,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条款,禁止违法改造出租等条款。

研究员刘远举,其身份是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的一员,他觉得,那些不法“二房东”的相关行为,存在着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刑法等这样的情况。比如说,个人“二房东”要是以非法占有作为目的,靠着虚构房源去骗取租金,并且数额达到较大的程度,那就涉嫌诈骗罪。要是采用断水断电、上门进行骚扰、靠威胁恐吓等暴力、软暴力手段来收费,这就涉嫌寻衅滋事罪。

实施转租资金监管

通过记者采访,得以了解到,于住房租赁市场当中,存在着一些“二房东”,其大量囤积房源的这般行为,是与“黑中介”紧密关联的。

二零二五年九月,国务院公布了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行政法规,也就是《住房租赁条例》,它开始施行,从出租与承租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从住房租赁企业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从经纪机构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从监督管理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从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对出租房屋的合同备案作出规范,对出租房屋的押金作出规范,对出租房屋的安全问题作出规范,对出租房屋的权益保障等方面作出规范。

从地方这一方面来说,《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把个人“二房东”归入到监管范围之中,明确规定要是转租住房的数量超过了一定的数量,那么就必须要申请设立住房租赁企业。与此同时,针对于那些容易引发纠纷以及存在“爆雷”风险的押金和租金,实行“押金托管”以及“租金监管”制度。

对应平台同样在着手运作。于今年3月26日 ,房产服务平台贝壳进行“‘二房东’防诈系统”的测试上线 ,其目的在于由根源识别典型风险 ,给租房交易增添“一道防护” ,即当同一房东或者租客于平台出租或者承租几套房屋时 ,系统会自动启动预警并且强制进入人工审核程序。系统在房源录入以及签约这两个重要节点实施把控 ,同一房东挂牌房源超出设定数量会引发验真 ,历经多层审核 ,同一租客的在租合同数量达到临界值时 ,合同必须提交审批通过之后才能够继续推进。

经过赵庆祥的思考,针对治理那些不合法的“二房东”,要从制度落实这一方面,还要从平台监管这一方面,更要从执法惩戒这一方面,共同发挥力量,从而稳固行业规范发展的防线。首先,需全面贯彻并落实《住房租赁条例》等法规,把主体备案、人员实名、房源核验、网签备案、租金资金监管等全流程制度细致落实到位,从源头杜绝无资质经营。其次,要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所有房源发布平台都必须严格审核发布主体资格,建立规模化转租预警机制,坚决封堵无资质主体的发布渠道,全面净化线上房源信息环境。最后,要强化多部门综合执法力度,针对“长收短付”、合同欺诈、截留租金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严厉打击,该处罚的坚决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房东与租客的合法权益。

刘远举提出建议,房源发布平台能够搭建行业“黑名单”制度,针对跨区域、团伙化的诈骗行径,迫切需要联动相关部门构建联合打击机制。

刘远举说,对于普通租客来说,是面对那种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源,还是面对要求一次性支付长期租金的“二房东”,需要务必多方去认真核实房源的权属情况,要优先去选择信誉度高且资质齐全的平台、中介。要提高风险防范的意识,以此避免落入不法“二房东”所设置的交易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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