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信息避坑:这些霸王条款你中招了吗?
网友评论一: 最离谱的当属维修条款, 该条款表明, 马桶堵塞要由租客负责去疏通, 要是因为房屋老化致使下水主管道破裂, 那么租客必须承担全部的更换费用。
网友评论二: 条款表明, “租期内要是碰到拆迁、征收、城市更新这类不可抗力, 乙方得无条件在3日内搬离, 并且不能向甲方索要任何补偿”, 然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明确指出补偿对象涵盖实际使用人, 这哪里算得上是不可抗力, 这分明就是单方面推卸责任。
网友评论三: 违约金计算显得格外“科学”, 具体为提前退租一天的金额等于月租金乘以3%再乘以已租天数。这样算下来要是我住满两个月之后离开, 竟然要赔付217%的月租金。随后我前往法院进行咨询, 法官查看合同之后表示: “这已然不算是违约金了, 而是属于高利贷式的勒索。”。
房东要求我, 在必需要在合同附件里, 把手抄三遍表达“本人自愿放弃优先续租该的权利, 放弃对房屋质量提出异议的主张权利、放弃就装修残值主张补偿的这种权利”, 之后还按了手印。

网友评论之五, 乙方向甲方发送房屋内景照片, 要每日发送, 目的是证明未曾擅自改造, 针对此我谈出疑问, 我说这份合同到底是租房子, 还是在实行国安审查? 房东做出回应, 说怕乙方偷偷养鳄鱼。
网友评论六说道, 条款明确写明, 乙方不被允许, 在窗台之处摆放绿色植物, 其目的在于防止招来蝴蝶, 进而影响房屋风水, 就在此情形下, 我当场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掏出来拍在了桌上, 随后他沉默了五秒之后说道, 那么仙人掌可不可以摆放, 它不会招来蝴蝶。
网友评论七: 条款当中写的是, 如在租赁期间遇到拆迁这种情况的话, 租客必须要在48小时之内搬离,并且不会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 可是, 直至目前拆迁公告都还没有张贴出来, 他甚至于连安置房的图纸都还没有见到过, 然而, 反倒先给我发送了一张能够让人体验人生清零感觉这样的券。
八, 网友评论: 合同末尾, 有小字备注: “本合同, 对于未尽事宜, 是以甲方现场口头解释作为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