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信息:房东必看,清空遗像等私物防纠纷
近期, 上海有租客在房东上锁的柜子里发现逝者遗像, 此事件引发了公众关注, 其核心教训是, 在租赁期间, 房东保障自身权益首要任务是, 先得尽到事前告知的义务, 还要达到房屋清空的要求, 以此减少后续出现纠纷的风险。
一、租赁前:尽到主动告知与房屋清空义务
出租之前, 房东应当把房屋之内的所有私家物件, 特别是那些有可能引发争议或者造成心理不适的物品, 像遗像、特殊收藏品之类的, 全部彻底清除干净。在这次事件当中, 房东把放在上锁柜子里的遗像说成是“不用管的杂物”, 然而这样的做法已经显著超过了正常租赁的范围, 从而引起了租客的恐慌。
主动去披露那种特殊的信息: 要是房屋之内存在着任何有可能对租客居住体验产生影响那般的特殊情形(像是曾经存放过专门用途的物品、发生过不一般的情况等等之类), 身为房东的就应当很主动地、以书面形式去告知租客。有律师表明, 尽管就在法律这个层面上这个事件算不得就是相当于“凶宅”概念里这样所讲的那种根本性质的违约状况, 但是呢也就是属于房东没有去告知遗像于屋内存有的情况, 这本身其实已然是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 进而侵害了租客所享有的知情权。
二、合同中:明确双方权责与清空条款
追加个人物品处理条款, 于租赁合同里增添“出租人确保房屋内不存在任何个人私人物品”这般的条款, 并且约定要是发现遗留物品, 租客有权利要求限定日期进行移除, 当房东坚决不予以配合的时候租客能够主张违约。在此次事件当中, 租客要求限定日期移除遗像就是属于这类合理诉求。

在通过中介出租的情况下, 明确中介的核验责任, 要在居间合同里明确要求中介针对房源在各个方面予以逐项核验, 担起因信息披露不完整而产生的责任。在此次事件当中, 中介“我爱我家”凭借“佣金退不了”的缘故, 拒绝去返还租客共计2650元的中介费, 对此租客已然准备提起诉讼。
三、交付与租中:把好交付验收关,及时处理异常
交房之时, 要和租客一项一项地对房屋各个角落予以核对, 以此确认所有柜子、抽屉都已为空, 没有东西。在此次事件里, 签约之前房屋存在旧租客, 租客没有能够仔细去检查, 交房那一刻房东只是以口头形式表达“柜子是诸如杂物的东西不用去管”, 就这样给后续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对于快速出来的有关争议会有这样的情况, 一旦租客提出房屋当中存在着异常物品, 那么房东就应该立刻配合去进行移除, 还要去协商补偿事宜, 比如退还押金、减免租金等等。在本次事件当中, 房东全额退还押金这样的处理方式相对来说还算比较合理, 然而中介拒绝退还中介费的这种做法却加剧了矛盾。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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