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租信息:00后新娘300元租三金办婚礼,省钱又有面子
在广东省, 有个0是后出生的女孩, 她叫小果, 这是个化名, 她马上就要结婚了, 她老家那边的习俗规定,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 必须要准备那种金耳环、带有金戒指以及金项链, 也就是所谓的“三金”首饰才行, 然而, 要是花特别高的价钱去买这些金饰, 就会给刚刚组建起来的小家庭造成比较厉害的经济方面的压力, 在经过一番商讨之后, 她和她的未婚夫决定换一种思路来找办法, 他们以每天收取100元的价格, 在某个平台上面租用了一套算作“ 三金”的首饰, 一共租了3天, 总共花费了300元整, 就在今年的5月份, 这两人的婚礼按照计划举行了, 租来的这套“三金”, 让婚礼仪式里那种特别的感觉得到了特别充分的展现, 同时, 也让这一对即将携手步入婚姻生活的新人,在遵循传统礼节的情况下, 还成功避免了一大笔资金被占用。
有记者, 是《法治日报》的, 发现, 在一段时期当中, 这类借助互联网平台把闲置资源整合起来, 对物品使用权予以有偿流转的共享租赁模式, 很受年轻人的推崇, 不过, 在这个过程里, 有人因为出租物品时流程缺少, 规则不清晰, 蒙受了经济方面的损失。
针对于此, 接受访问的专家觉得, 共享租赁模式属于传统租赁合同在平台经济、信用消费以及循环经济情形下的创新形态, 它有助于盘活闲置资源、践行绿色消费, 然而需要对相关流程予以规范, 如此才能使得共享租赁模式达成多方共赢。
成本更加低廉
上班族王先生人在北京市, 因工作致使其搬家事儿频繁着, 就不太方便去购买大件家电用品。话说曾有一回, 他租住下来一套刚刚完成装修的房子咧, 因屋内那时节仍留存着装修之后残余的气味, 王先生于是就萌生出购置一台空气净化器这样的想法。可当他去查询该空气净化器售价情况时便瞅见, 那种具备能够清除甲醛功能之空气净化器的售价动不动就要大几千元。就在王先生处于纠结状态的时候, 他留意察觉到,某网络平台之上有商家在出租跟所看款式同款的净化器, 其每个月租金仅仅只需300元, 而且租满3个月的话就能够免除押金咧, 商家还给出承诺会提供更换全新滤芯以及上门送取诸如此类的服务。于是,王先生立刻下单租下了这款空气净化器。
采访时, 王先生给记者算了笔账, 他所租的这款空气净化器售价大多处于7000元到8000元之间, 然而租赁3个月只需900元, 并且不存在闲置以及折旧方面的压力, 还能够随时退租, 如此试错成本更低。“此番经历让我改变了消费观念, 在某些情形下, 租赁实际上是更为高效低成本的选择。”王先生讲道。
来自天津市的骑行爱好者赵先生, 他偶尔会在骑行之际记录风景, 鉴于用手机拍照, 不甚便捷, 又不安全, 于是他想到借助运动照相机来做记录, 然而, 运动相机的售价昂贵至极, 而且其更新变换的频率特别快了, 平常时机它被使用到的比率, 并不算咋个高, 最终, 他依旧是选用了租赁的办法。
记者被赵先生告知, 某款运动相机, 他租用4天那次最便宜, 是因为叠加管用了平台信用分以及优惠, 总共花费仅仅20.9元。赵先生觉得此以租赁替代购买的方式实惠异常, 之后多次去尝试租赁物品, 还归纳出租赁避坑攻略: 收货之时必定要拍摄开箱视频, 逐一去核对物品还有功能;付款之际要明白看清实付金额, 防止出现隐性消费;使用物品得小心谨慎, 归还时录制完整视频, 保留好快递凭证。
在长期对消费租赁行业予以关注的《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的高级合伙人尹玉看来, 从法律方面来讲, 共享租赁的本质是民法典所规定的租赁合同关系, 是属于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所达成的那种物品有偿使用交易, 符合绿色消费导向。“此处面当中, 一些平台运用。‘信用免押’模式, 用信用分去替代押金, 契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名叫段威, 他表示, 共享租赁达成了商品所有权跟使用权的适度分开, 租赁用户也就是租客, 不用购买物品就能在一个阶段内进行使用, 这样消费门槛被大幅度降低了, 物品的周转次数被提高了,这有利于减少低频用品出现被闲置浪费的情形, 具有明显的循环利用价值, 符合诚信交易以及绿色消费的要求。
尚存一定风险
共享租赁模式虽能带来不少便利,但租赁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风险。
2025年3月底, 天津居住着一位张女士, 通过某个平台, 她把自己价值2000元的拍立得相机出租给了一名租客, 在租期还没满的时候, 又出现了有求租意向想要租下相机的人, 为了能够省去往返邮寄相机所需要耗费的时间, 张女士做了这样的请求, 她请正在使用相机的租客, 在其用完相机之后, 直接把相机邮寄给下一位求租者。

这位租客当时很是爽快地答应了, 紧接着就提供了相机已然寄出的物流信息。因为出于信任, 张女士看到该信息后, 并没有更进一步去核实物流状态, 就已经把押金退还给了这名租客。然而让她颇感意外的是, 这名租客在寄出相机之后又对快递进行了拦截, 进而将要把相机占为己有。在这之后, 张女士多次尝试去联系这名租客, 可是对方对于她的消息一直都不予回应, 平台客服也声称没办法联系上这名租客, 再加上押金已经全额退还了, 最终, 张女士只能自己来承担经济损失。
张女士在总结这次失败的租物经历讲, 出租物品的时候, 千万别提前退还押金, 得在收到物品, 查验无误之后再退还押金, 碰到问题要及时地处理, 并且要留意全程留存聊天, 快递, 设备视频证据。
在当下, 既然租赁关系已经朝着平台化、信用化以及轻量化的方向发展了, 那么就很容易出现像交易主体身份变得模糊不清、租赁物状态确认起来异常困难等这类问题。段威讲道, 那种平台很有可能运用格式条款去加重出租方以及租赁用户的责任, 而且对于出租方来讲, 还存在这样的风险, 什么风险呢? 就是租赁用户会恶意侵占物品, 有人为损坏设备还坚决不进行赔付等情况。
尹玉补充说: “在实践的状况里头, 有一些平台于规则设计以及执行的层面上, 是存在着多层的漏洞的, 就好像设置了不公平格式条款 , 物品损坏赔付标准模糊不清来着, 平台单方面作出定损结论, 押金退还以及信用惩戒规则不对外公开等等情况。另外存在一些平台, 对于出租方资质、租赁物品状态等信息的核验, 只是流于形式罢了。”。
责任应当落实
在共享租赁的过程中,如果权益受到侵害,租赁用户该如何维权?
针对这种情况, 接受访问的专家表明, 那些进行租赁的用户, 应当于租赁的整个进程之中, 树立起谨慎审慎进行消费的一种意识, 借助于在事情发生之前仔细查看相关规则, 在事情进行当中妥善保留相应证据, 在事情完成之后依据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共享租赁进程里, 极易碰到的是, 押金跟扣费规则不明晰, 损坏赔付标准不公开, 格式条款对维权有限制等些问题。段威讲, 要避开此类问题, 出租方跟租赁用户得留意, 在下单以前认真查阅规则且截图, 收货到归还整个过程留存证据, 不盲目地轻信低价与免押, 要是遭遇侵权, 要经由协商、投诉、诉讼等合法渠道理性地维权。
1. 在厦门大学法学院担任副教授的姜孝贤看来, 租赁用户应当留意租赁条款的具体内容。2. 要对赔付、扣费、违约、免责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予以关注。3. 特别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以下这几点: 格式条款是不是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4. 押金、赔付、折旧、收费标准是不是明确且透明。5. 是不是存在排除租赁用户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等这样不公平的内容。6. 对于正常磨损与人为损坏等责任划分是否公平。
姜孝贤建议, 要是碰到租赁纠纷, 作为租赁用户能够照此流程去维护自身权益。在完整留存全部沟通记录、物流信息以及验收凭证的状况下, 租赁用户能够优先同出租方、平台展开协商, 并且出示合同、视频、支付凭证等齐全的证据;要是协商没有达成预期结果, 那么能够向平台或者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又或者借助仲裁或者诉讼来加以解决。
租赁纠纷处理的核心在于“及时”, 因为拖延时间愈长, 维权难度就愈大。段威提醒道, 对于出租方而言,不管对方有着什么样的理由 , 都务必要在确认收到物品并且查验无误之后退还押金。段威同时还表示, 出租方同样是应该全程留存聊天记录、快递信息以及设备状态视频等。“作为出租方, 同样不可以轻易去相信口头承诺, 要是遇到定损争议的情况 , 其则是可以要求第三方质检的。”。
在平台这一方面, 尹玉给出这样的看法, 那就是平台方得严格去落实主体责任, 这主体责任包括全面核验入驻资质以及租赁物品质量, 还要建立起合规品控与验收体系;平台方也应规范格式条款, 要保证内容既合法又明确还公平;平台同样需要保障出租方与租赁用户的举证以及申辩权利;严格把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起来, 规范信用信息的使用, 与此同时及时处理合理赔付方面的诉求, 以此保障交易公平。
尹玉提出建议, 要达成平台、出租方、租赁用户多方共赢的状况, 监管需发挥“保驾护航”的功用。尹玉表示, 监管部门能够借助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等多种措施, 促使平台信用体系与行业信用监管相衔接, 并且能够强化普法宣传, 提升租赁双方风险识别以及依法维权的能力。(记者 韩丹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