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押金不怕扣了!新规让押金进托管账户,租客更安心

2026-06-27 00:20 71 次浏览 租售信息 admin

我与中介签订完合同, 缴纳完租金还有押金之后, 在当天下午便收到了短信通知, 内心踏实了许多。

2026年3月24日, 在北京工作的小臧(化名)告知《法治日报》记者 , 他如今租房所交的押金已被归入托管账户进行监管 , 他自己能够经由小程序查询到押金相关信息 , 在合同到期退房之际会更具安全感。

于每年6月至8月的毕业季之时, 租房市场也随之迎来高峰期。对于那些刚刚踏入职场的毕业生来讲, 租房通常是在落脚之后所面临的第一关, 而“押金难退”曾经是诸多租客的困扰所在——在合同到期之后, 押金长时间不退还、被无缘无故克扣等状况时常出现。记者留意到, 自2025年9月15日《住房租赁条例》施行以来, 押金从合同约定到资金存管被纳入到了全链条监管范围, 租客的押金具备了制度保障。

情况向好

2026年1月, 何韵(化名)在北京工作, 其租住的房子到期, 恰巧她工作地点变动, 所以她打算换房租住。何韵把房屋打扫得干干净净, 结清了水电费, 还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搬离。退房第二天, 她联系中介咨询退还押金事宜, 中介给她发了一份文件, 并且告知她公司收到的押金都存于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能依据这个文件里的操作流程自行申请办理退还押金。

何韵进入“京通”小程序进行登录, 于“公积金服务专区”中寻觅到了住房租赁押金退款的选项, 将其点开之后系统自行生成了她的信息, 此信息涵盖承租人姓名、收款账户、退还押金金额等内容。何韵点击确认, 数分钟之后就收到了押金到账的短信。

何韵满脸笑意地讲, 之前租房子的时候, 会围绕着押金这个事儿, 跟中介展开反反复复的交流, 而押金退回来的时间很难迅速及时, 如今押金受到了监管, 身为租客的我们, 心里踏实多了。

记者知晓, 当下于住房租赁市场里, 众多住房租赁企业针对租金、押金开启了监管账户托管, 借由该账户来开展住房租赁资金收付事务, 租客所交付的押金径直转入监管账户。

比方说, 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给出的数据, 截止到2026年初的时候, 北京市存在着844家住房租赁企业, 这844家企业约占市场经营活跃主体当中比例达八成的部分, 并且, 累计有59.5万笔住房租赁合同被纳入监管范围, 再者, 存在18.6亿元资金也被纳入了监管范围, 同时, “12345”热线受理的租赁押金纠纷工单与之前数据比较之下同比下降了45.8%。

制度破题

接受访问的专家表明, 在《住房租赁条例》施行以前, 诸多租房合同对于押金的数额, 还有返还的时间以及扣减的情形, 都欠缺清晰明确的约定。“合同的条款简单, 并且有些还存在口头设定协议约定等状况, 一旦出现纠纷, 租客常常会因为缺少证据来加以证明, 从而处于劣势的地位。”。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关乎新中国专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之行政法规, 即《住房租赁条例》在整个国家范围内施行开来, 此条例首次凭借行政法规的特有样式将住房租赁所具备的社会公共服务定位予以明确, 针对长期以来始终存在的“押金难退”这一棘手顽疾, 《住房租赁条例》第十条对相关事宜作出规定, 指出若出租人收取押金, 那么应当于住房租赁合同之中对押金的具体数额、返还的具体时间以及扣减押金所适用的具体情形等诸多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真可谓条分型缕, 巨细靡遗。在住房租赁合同所约定的情形以外, 出租人若没有正当理由, 是不可以扣减押金的。同时还有规定表明 , 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以及网络平台经营者 , 均不可以代收。更不可以代付住房租金 , 还有押金。

住房租赁条例押金退还_出租信息_住房租赁押金监管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告知记者, 《住房租赁条例》构建了全链条的押金监管制度, 其一, 于合同源头开展事前预防工作, 规定租赁合同里必须明确地标示出押金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情形, 借此成功解决了往昔合同约定模糊不清、房东肆意扣款的问题。其二, 针对住房租赁企业有可能出现的资金挪用状况, 设立资金监管账户, 目的是避免房屋租金和押金被移作他用。

对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而言, 《住房租赁条例》得以实施, 致使租赁企业经营趋向更为规范, 市场可信度得以提升。这对租赁市场可持续发展有益, 能够压缩“黑中介”的生存空间, 还可提升租赁行业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并且, 这也有利于稳定租赁市场, 推动长期租赁市场发展, 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记者全面仔细梳理后发觉, 在《住房租赁条例》正式施行过后, 上海、深圳以及陕西西安等地, 均纷纷陆续出台了押金监管细则, 明确这样规定, 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必须得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等一系列要求。就好像《西安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办法》在2026年6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 它要求从事转租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去设立资金监管账户, 并且要得通过资金监管账户来办理住房租赁租金收付业务。

赵庆祥说, 《住房租赁条例》以及配套政策落实之后, 住房租赁企业逐渐向规范的方向成长起来, 行业监管力度不断被加强, 行业关于合规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涉及押金的纠纷数量下降幅度显著之处。

靶向施策

记者所知晓的情况是, 就算成效十分显著, 然而《住房租赁条例》于实践落地这个进程当中依旧存在着部分难题, 举例来说, 有的从事中小房屋租赁业务的企业直至现在都还没有把押金归入监管账户。

有着化名王亮的山东人, 从事房屋中介工作好些年了, 他和记者说到, 就他所知晓的情况而言, 他所在地域的房屋租赁押金, 较少被纳入监管账户去存放, 基本上是由中介机构或者房东自行进行保管。

针对这般情形, 赵秀池给出建议, 要构建租赁企业信用体系以及相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还有联合奖励制度, 以及惩处制度。对于那些被纳入押金监管范畴, 而且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 应当适时公布“白名单”;对于那些未被纳入押金监管范畴, 并且属于失信的企业, 就要及时公布“黑名单”, 以使租客在租房之时能够有明确的目标, 让守信企业的市场份额持续得以扩大, 让失信企业在市场当中没有立足之地。与此同时, 需构建信用联合奖励以及惩戒规定, 针对守信企业, 能够予以表彰, 给予诸如保障融资便利种种奖励;面对失信企业, 依法可对其实施罚款举措;对于严重违法企业, 要吊销其具备的资质, 禁止其进入市场准入。

赵秀池表示, 需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 持续推进租赁市场“黑中介”整治专项行动, 要畅通举报渠道, 采取有奖举报举措, 鼓励租客及时举报违规线索。

赵庆祥提出建议, 租客要经由正规途径去寻觅租赁机构以及房源,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径的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需把他们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

面对押金纠纷状况时, 租客能够跟房东开展协商, 协商未取得成功的情形下能够向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投诉, 亦或是拨打12345投诉, 还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去申请仲裁, 或者提起民事诉讼。赵庆祥讲道。

赵秀池表示, 《住房租赁条例》全面落地, 同时配套制度持续完善之后, 未来住房租赁市场将会步入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品质化的全新阶段, 并且市场秩序会逐步好转起来, 押金难退这类情况会被有效根治, 租住安全感会进一步得以提升;租赁市场会变得越发规范, 租赁市场规模也会持续不断地扩大开来, 租住品质以及专业服务同样会持续提升, 进而让租客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让租赁市场成为美好居住生活里一个重要的构成部分, 为更多存在租赁需求的家庭、个人提供“住有所居”的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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