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5日起,《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这部条例是我国首部针对住房租赁市场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其中对虚假房源发布、随意扣留押金、群租房等不良现象制定了详细的规定。在7月28日,记者特地邀请了国浩(银川)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柳向阳,对他进行了一次关于《条例》的深入解读。
柳向阳指出,《条例》对虚假房源进行严厉打击,强调租房信息的真实性。租赁企业所发布的房源信息需保证真实、精确且全面,严禁发布任何虚假或具有误导性的房源信息,同时不得故意隐瞒或拒绝提供租房过程中关键的信息。在中介机构发布房源之前,必须核实房东的身份和房屋的产权,并且要对房源进行实地考察。此外,条例还规范了押金的管理,并明令禁止强制退房的行为。租赁协议中需详细注明押金的具体金额、退还期限以及扣除的条款,且房东在没有合理依据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扣除押金。同时,房东禁止采用暴力、胁迫等违法手段迫使租客搬离。
严禁设立“群租房”与“隔断房”,厨房、卫生间、阳台等非居住用途的空间不得独立出租供人居住。各市政府应当确立单间租赁人数的最高限制以及人均最低居住面积标准,以避免居住过于密集。此外,市政府还需构建租金监管体系,定期发布各区域及不同类型房屋的租金状况,遏制租金的非理性上涨。同时,倡导并支持长期稳定的租赁关系,促进“租赁与购房享有同等权利”。政府倡导房东与租户之间构建稳固的租赁联系,符合资格的租户能够享有与购房者一致的公共福利待遇,例如子女的教育入学机会。

《条例》对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旨在推动租赁企业合法运营,因此要求租赁企业必须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管账户,以规避“长收短付”带来的逃逸风险,并建立健全租赁档案;同时,对中介机构实施严格管理,要求其公开收费标准,不得擅自代收或代付租金押金,以避免资金被挪用;此外,个人房东也需进行备案,租房合同必须实行实名制,并需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柳向阳指出,新出台的规定有望有效整治虚假房源和租金混乱的问题,然而监管的挑战不容小觑,特别是对于个人房东及小型租赁企业的管理亟需强化。《条例》一旦实施,租赁市场将变得更加清晰透明,租客的权益也将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宁夏日报记者 马忠 实习生 王淅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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