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让我们一起聊聊
房屋出租中登记的那些事
从法律法规层面来讲,登记是房屋出租人应尽的法定义务。
若出租房屋之中,居住着身份不明之人,这不但会使社区管理的难度有所增加,而且还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风险。
详实地、准确地去对出租房屋展开登记,还有对居住人员的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如此一做,便能够给社区里头的居民额外增添上一道具备可靠性质的“平安锁”。
请看以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
案例1

2025年12月,西城公安分局月坛派出所的民警,在辖区内复兴门北大街的一处出租房屋内发现,王某某对小区的出租房屋进行了改造,将其变为家庭旅馆并对外经营,西城公安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经营人王某某作出了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同时取缔了该经营场所。
案例2
2025年12月,西城公安分局展览路派出所的民警,在辖区西直门南大街的一处出租房屋内发现,葛某某把小区的出租房屋改造成家庭旅馆用来对外经营。西城公安分局依照法律,对经营人葛某某给予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并且取缔了经营场所。
相关法规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五条有规定,出租人需自住房租赁合同订立之时起,在三个工作日以内,前往住房所在之地的流动人口基层管理服务机构,或者借助公安机关指定的信息系统去办理出租登记,要填报租赁住房的相关信息,以及出租人、承租人还有其他实际居住人员的信息等内容;要是居住人员出现变更的情况,出租人应当自变更那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西城警方温馨提示
对于房主或者房屋中介企业来说,要及时针对出租房屋展开登记报备工作,这可不单单是隔绝不法分子借助出租房实施藏匿行为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一道“安全屏障”,而且还对提高广大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系数以及社区治安环境有着促进作用。出租房如实登记申报承租人信息,这是出租房主必须尽到的法律责任,要是不依据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这属于违法行为,将会被公安机关按照法律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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