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法院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给我们留下了哪些警示?

频道:租售信息 日期: 浏览:54

最近,旬邑法院审理了一桩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争议,虽然事情最终通过调解圆满解决,但其中蕴含的教训颇为深刻。

案情简介:

被告刘某担任二手房租赁中介,二手房房东张三,其身份信息为虚假,委托房屋出租,原告陈某经被告希望租赁该房屋,并支付了40000元租金,被告未仔细核实出租人信息,出租房屋是无产权房,也未确认房东信息,就将房租交给了张三张三后来下落不明,也没有退还租金,报警后查明,张三持有的身份资料是伪造的,出租的房屋也不是他本人财产,期间,被告刘某只退还了原告陈某两万五千元,还剩一万五千元没有归还,因此原告诉到法院

得知相关情况后,调查人员征询了被告方报警后续进展,对其遭遇诈骗的境况给予理解与体恤,在阐明法律道理之后,被告方自行提出愿意退还剩余购房款,双方迅速商议并签署了和解条款。

案件迅速了结,但被告的损失已然形成,能否补救还要看时间的检验。

法官寄语:

虚假房东身份信息_租房信息_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家是幸福生活的依靠,房子关系着每个家庭的未来前景,不管是购置还是租用,在签署相关协议时,务必仔细查验房产证明和业主的资格信息,切莫为了节省开支,选择来历不明的房产进行租赁或交易,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和房产落空的结果。

发布者:李若松, 审校者:袁佳, 编撰者:杜康康, 请向右滑动以查看下一页, 若需阅读全文请轻点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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