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条例》已于2025年6月27日经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自2025年9月15日起正式实施。作为中国首部针对住房租赁领域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该条例的出台对于全国2.6亿租房者以及众多房东来说,意味着租赁市场将告别无序竞争,迈向有序、规范的新时代。
因此,无论是作为房东还是租客,都应当事先掌握相关信息,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新条例的出台旨在对住房租赁行为进行规范,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巩固住房租赁关系的稳定性,并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向高质量方向发展。此外,它还致力于加速构建租购并行的住房体系。
《住房租赁条例》第五条明确指出,我国倡导居民家庭将自有的房屋资源投入到租赁市场,并扶持企业对老旧厂房、商业办公设施以及自持商品住宅等进行活化与改造,以多途径扩充租赁住房的供应。因此,若家中拥有房产,应持开放态度,并考虑将其出租。
新规推行后,租赁行业将不再面临以往信息不清晰、权责界定模糊的杂乱状况。借助实名制签约、合同登记等制度安排,租赁行为将步入规范化的管理之路。
新条例的颁布引起了众多人的关注,特别是关于税费方面的担忧。对此,我简要阐述一下:个人出租住房所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三大类别。特别是增值税,其优惠政策显得格外“人性化”——对于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的情况,可以免除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此外,《条例》在多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在押金管理上,第十条明确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需明确押金的具体金额、退还期限以及可扣除押金的具体情况。除非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否则出租人不得无理由地扣除押金。这一规定有效解决了长期存在的“押金难以退还”的市场问题。
对群租乱象,《条例》第七条划出刚性红线:
厨房、卫生间、阳台等非居住区域不得独立出租供人居住,同时,租赁住房的单间居住人数上限及人均最小居住面积需严格遵守当地政府的规定。违反此规定的个人,最高可能面临10万元的罚款,并被列入信用不良记录名单。
为确保租金预期的稳定性,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地方政府需构建住房租金的监测体系,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各行政区域内不同地区、不同种类住房的租金价位信息。

北京西城区首次发布参考租金后,虚高报价应声回落。
对于租赁关系中的公共服务平等化,第十三条明确:
若住房租赁合同得以连续执行至既定期限,承租人将依照相关法规享有对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此举为“租购同权”原则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新规定的推行将对租赁市场的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在我国,住房租赁领域超过九成的房源是由私人房东所提供,而机构化租赁的比例仅有10%,这一数据明显低于日本80%、美国50%以及德国40%的水平。
房源的“老龄化”现象十分明显,超过一半的房源已经超过10年房龄,而那些20年以上老旧的房源占据了20%的比例,尤其在一线城市,这一问题显得尤为严重。
在这种形势下,专业住房租赁企业投身市场运营被视为提高服务质量的关键途径。据自如研究院发布的《2025中国城市长租市场发展蓝皮书》指出,超过一半的租户表示倾向于与专业机构签署长期租赁合同。
吴璟,清华大学恒隆房地产研究中心的负责人,明确表示:“租房生活已非多数人短暂的过渡阶段,对于某些家庭而言,它已成为一种长期的居住方式。在这些家庭中,居住质量的高低已经成为他们最为关注的评判标准。”
新规一旦推行,市场格局将发生转变,从“人人有房住”过渡到“人人住好房”,同时,租赁市场也将加快步伐,从原先的粗放式增长模式迈向高品质的发展阶段。
房东需注意,新规要求非标准隔断需迅速移除,同时押金管理需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此外,政策支持长期租赁,并对优秀租户给予适当优惠,这样做反而有助于确保更稳定的收益。租户方面,需知晓在签订合同前,核实房东身份和产权证明是必须的程序,而且更要紧迫的是要“立刻敦促房东完成租赁登记”,这一行为不仅关系到个人权益,而且在某些城市还可能对孩子入学产生重要影响。遇到侵权,可寻求行政监管与调解机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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