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作为一种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的有效手段,然而,许多人在这过程中遭遇了诸多困境,诸如房东违背合同擅自提高租金、实际房型与宣传图片相差甚远、中介收取费用后却消失无踪等问题。为了整治租房市场的种种乱象,昨日,《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对外发布,并定于今年9月15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涵盖七个章节,共计五十条内容,明确提出了要加速构建租购并行的住房体系。《条例》中明确指出,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区域不得独立出租供人居住;同时,租赁住房的单间居住人数上限以及人均最低居住面积,均需遵守设区的市级或以上地方政府所设定的标准。
《条例》对承租人权益保护不足的现状作出规定,要求住房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押金的具体金额、退还期限以及扣除押金的合理情况。同时,出租人若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扣除押金。在解除租赁合同时,出租人需提前通知承租人,并确保承租人有充足的时间搬离租赁的住房。此外,出租人不得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迫使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或搬离住房。具体来看,《条例》如何保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近期,有关男子以每月6万元租金入住甲醛超标房屋的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据当事人透露,他在杭州萧山租住了一处月租金高达6万元的住宅,入住短短两个月便感到身体不适,检测结果显示甲醛含量超出标准两倍。然而,房东和中介坚称该房屋曾有多人居住,甲醛问题并不存在,并且拒绝与当事人沟通退还押金。在租赁行业,这类含有甲醛的房屋被称作“串串房”,指的是那些用低廉材料对老旧毛坯房进行简装,再经过所谓的“美颜”工序,以较高的租金对外出租。在网上,“如何辨别串串房”的相关攻略受到了不少关注。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的领军人物李宇嘉指出,关注“串串房”这类问题,一方面反映了租赁市场在我国住房领域中的关键地位,另一方面也凸显了在此领域制定国家级法律法规的必要性。
自9月15日开始实施的《住房租赁条例》为整治住房租赁市场的种种乱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例如:
《条例》对“串串房”等类似问题作出规定,加强了住房出租时的室内装饰装修标准,并明确指出“不得对人身安全和健康构成威胁”。
在处理“非居住空间改为出租居住”以及“隔断房”等类似问题时,《条例》明确指出:“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用途的空间,严禁独立出租供人居住使用。”
虞晓芬,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的院长,指出《住房租赁条例》中针对“群租房”、“高收低租”以及“虚假房源”等住房租赁市场的种种乱象,均设有具体的规范条款。
《条例》第七条对“群租乱象”作出规定,指出租赁住房的单间居住人数上限以及人均最小居住面积,均需遵循地方政府设定的具体标准。
关于“高进低出”的规定,第十九条明确指出,那些从事房屋转租业务的企业,必须依照要求开设专门的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向公众进行公开。因此,当大家选择租住这些企业转租的房屋时,务必将租金存入政府监管的账户,这样做可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处理“虚假房源”这一问题上,我们强调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在发布房源信息之前,必须核对并详细记录委托者的身份及房产所有权信息,同时还要亲自实地考察房源情况;同时,对于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平台运营者,也必须核实信息发布者的真实身份。

租赁市场固然存在,出租与承租是常态。近年来,承租人破坏房屋、胡乱丢弃垃圾、高空抛掷物品等现象屡见不鲜,引发了广泛讨论。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住房租赁条例》这部共7章50条的法律,不仅对出租人有所规范,同时也对承租人、租赁企业、经纪机构以及提供租赁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平台等市场主体提出了具体的行为要求。李宇嘉指出,《条例》对住房租赁领域的整个流程进行了细致规定,着重突出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同时亦对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清晰界定。
李宇嘉指出,该条例对出租方在房源合规性、租金及押金收取的合规性、不动产信息展示等方面制定了具体要求;与此同时,对承租方在合理使用房屋设施、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等方面也设定了明确规范,以此保障出租方的权益;唯有如此,方能促进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确保租赁关系的稳定。在监管领域,需确立并公开住房租赁及经纪服务合同的样本文本;同时,构建住房租金的监控体系,并定期发布本区域内各区域、各类住房的租金情况。这些举措构成了市场主体开展业务的基本秩序,有助于优化市场规范,激发市场主体长期稳定发展的动力,亦有助于管理当局推进行业管理进程。
《条例》明确指出,住房租赁经纪机构需对收费项目进行明确标价,严禁在标价基础上额外加收费用或收取未公开的费用。同时,条例还要求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地方政府建立健全住房租金监测体系,并定期向社会公开租金价格信息。那么,《条例》究竟是如何强化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的呢?
《住房租赁条例》的总则首条明确指出,该《条例》的宗旨在于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租赁关系的稳定,并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优质发展,助力构建租购并行的住房体系。关于如何构建租购并行的住房体系,虞晓芬在《条例》中注意到了其中的两个关键点:,。
第五条第一款明确指出,政府倡导居民将自有的房屋资源投入租赁市场,同时扶持企业对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空间以及自持的商品住宅进行活化与改造,以多样化的途径扩充租赁住房的供应量。这样的措施有助于缓解我国部分大城市在单间房和小型套房的租赁需求上,所面临的供应短缺和价格偏高的难题。
第五条第二款明确指出,促进租房与购房在享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相同权益,这成为条例的一大特色,标志公共资源与住宅权益的解耦,消除了因租赁住房产生的权益不平等现象,彰显了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理念,既有助于维护公民的平等权益,又有利于推动人口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
《住房租赁条例》这一国家层面的住房租赁法规的颁布,将带来哪些方面的变化?李宇嘉指出,此举无疑将增强住房租赁市场的稳定性,同时激发消费者的租房热情。租赁行业的现金流也将逐渐稳定,这进而会促使市场主体加大对住房租赁行业的投资。这样的变化有利于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增量转向存量,从建设转向运营,对行业新模式的构建以及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行都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李宇嘉指出,某些房源将可能退出市场流通,尤其是那些租金相对较低的非住宅租赁房源,如由“二房东”所搜集的房源,以及经过“打隔断”处理的房源。此外,房源的合规化处理可能会增加成本投入,进而导致某些区域的租金水平上升。针对这一现象,有必要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量,并且应加强在规划、土地使用、融资以及税费方面的政策扶持,同时积极推动现有房源的盘活,以扩充市场租赁房源的总量。两部门强调,他们正积极推动相关配套制度的优化升级,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对房源和行业标准的规范,例如民宿、度假公寓等业态究竟归类于租赁还是酒店,并且正在明确地方各级部门的职责分工,以期能够迅速构建起有效的监管体系。
虞晓芬指出,《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在规范化、法治化道路上迈出了关键一步。展望未来,随着《条例》的进一步落实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逐步健全,住房租赁市场将步入更加健康、有序的高质量发展轨道。同时,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更加全面和有力的保护。
转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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