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于7月23日在北京发布报道,主题聚焦:新出台的住房租赁规定将如何确保租户能够“安心居住”?
新华社记者王优玲
合同终止随意、霸王条款横行、合同中隐藏的陷阱、虚假房源泛滥、退还押金困难重重……尽管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正迅速发展,但诸多乱象亦随之滋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为此,我国政府发布了《住房租赁条例》,旨在规范住房租赁行为,推动市场向更高水平发展,该条例已于近期公布,并计划于2025年9月15日正式实施。
虞晓芬,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指出,该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在规范化、法治化道路上迈出了关键一步。条例的实施将更有效地规范租赁行为,涵盖居住环境、租赁关系、资金安全、权益保障以及纠纷处理等多个方面,为租户提供全面的安全与保障。
常鹏翱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的专家,指出该条例针对住房租赁中的实际问题与难点,旨在在维护租赁双方权益的平衡中,适度偏向于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彰显了民生关怀的底色。
条例对出租房不适宜居住的问题进行了规定,具体来说,它规定了出租房必须满足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基本要求。同时,条例还严格禁止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独立出租作为居住用途。此外,条例还规定了租赁住房的单间居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小居住面积,这些标准需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租户享有基本的生活居住条件,在此基础上,条例还特别强调,为了维护租户的安静生活环境,房东不得随意进入租赁房屋。常鹏翱如是表示。
鉴于租赁押金争议频发,相关条例指出“出租方在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需明确押金的具体金额、退还期限以及可扣除押金的具体情况等细节”,同时明确指出,除非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否则出租方不得无理扣除押金。

鉴于租赁合同稳定性不足的问题,相关法规明确指出,房东不得使用暴力、恐吓等非法手段,迫使租客终止住房租赁协议或搬离租赁的房屋。
对于租赁合同备案不足的情况,该条例不仅为房东搭建了备案的途径,比如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渠道向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而且在房东尚未完成备案的情况下,也赋予了租客自行办理备案的权力,以此来满足租客的实际需求。
本法规不仅明确了租赁双方应遵守的行为准则,还就相关经营实体应遵循的“必须执行的任务”与“禁止的行为”设定了具体的要求。
浦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的副主任,指出,住房租赁企业在发布房源信息时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严禁发布任何虚假或具有误导性的房源信息;对于那些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必须设立专门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且要将账户信息对社会进行公开。至于经纪机构,它们在发布房源信息之前,必须承担核对信息和实地考察房源的责任,同时,提供收费服务时必须明确标示服务项目的价格。网络平台上的经营者需确保核实住房租赁信息发布者的真实身份及相关信息。
在监管领域,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的负责人吴璟指出,该条例在租赁市场的监测与信息发布、住房租赁流程的管理以及租赁活动的执法监督等方面,对地方政府应承担的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在备受瞩目的租金问题上,该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需构建住房租金的监测体系,并且要定期对外发布,涵盖本行政区域内各区域、各类住房的租金水平具体数据。
确保租户利益不受损害,纠纷处理流程构成了关键一环。在租赁过程中,一旦涉及押金退还、房屋维修、房屋腾退等问题引发争议,我们应如何妥善解决?
虞晓芬指出,该条例建立了多元化、多层次的纠纷解决机制,并规定承租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多种方式来处理租赁争议,这一举措有效解决了承租人维权困难的问题,并全面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条例已然颁布,其实施的成效至关重要。浦湛指出,首先,各地需依据条例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迅速制定相应的住房租赁地方性法规,以期在全国范围内构建起完善的住房租赁法律框架;其次,必须加强监管力度,对于出租方、承租方、住房租赁公司、中介机构以及网络平台经营者的违规行为,必须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则应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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