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令公布住房租赁条例,9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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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于7月21日从北京传来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近期签署了一项国务院命令,正式发布了《住房租赁条例》(简称《条例》),并规定该条例将从2025年9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

《条例》的宗旨在于对住房租赁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租赁关系的稳定,并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向高质量方向发展,助力构建租购并行的住房体系。《条例》分为七个章节,共计五十条,具体涵盖了以下规定。

首先,要明确总体要求。其次,强调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必须遵循党和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再者,要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的有机结合。此外,还需鼓励通过多种途径来增加租赁住房的供应。最后,重点培育那些具有市场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

二是要确保租赁行为的规范性。要求出租房屋需满足建筑、消防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标准,确保不危害居住者的生命与健康安全,禁止将非居住空间单独用于居住;同时,出租方与承租方必须以真实身份签订租赁协议,并共同遵守相应的行为准则。

住房租赁条例实施时间_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化_出租信息

第三点,要求对住房租赁企业的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求这些企业必须公布房源的真实、精确和全面信息,并建立相应的住房租赁档案,完善内部的管理体系;对于从事转租业务的企业,则需依照规定开设专门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

第四点,要求经纪机构行为规范化。在发布房源信息之前,住房租赁经纪机构需核对并详细记录委托者的身份和房产所有权信息,亲自实地考察房源,并编制相应的住房状况说明书;同时,对于提供的服务项目,必须明确标示收费标准。

五是加强监管力度。市级及以上地方政府需设立住房租金监测体系,并定期发布租金价格数据;县级政府房产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及行业团体协作,依据信用等级对租赁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同时,行业团体需强化行业自律。

第六点,实施严格的责任追查机制。针对出租方、承租方、住房租赁公司、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以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均设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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