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部住房租赁专门法规出台!9月15日起施行,含多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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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部住房租赁专门法规正式出台。

新华社报道,7月21日夜间,国务院总理李强近期签发了国务院令,正式发布了《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规定该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据调查,该《条例》的设立是为了对住房租赁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确保租赁关系的稳定,同时也有助于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进而加速构建租赁与购买相结合的住房体系。

该《条例》总计分为七章五十条,明确指出出租方无合法依据不得扣除押金;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随意更改租赁房屋的使用性质、拆卸室内设施或变动房屋结构;对于住房租赁企业及经纪机构若发布虚假或误导性房源信息,将受到两万至十万元不等的罚款处罚。

众多行业专家表示,《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在历经多年探索之后,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上构建了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的发展体系。此举不仅满足了社会对公平租赁环境的长期期盼,同时也为租赁市场的优质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赵然,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的院长,指出,此举不仅弥补了租赁法律领域的空白,同时也彰显了我国对租赁市场进行全面治理的坚定意志。

具体分析,《条例》涵盖了以下几方面内容:首先,它明确了总体要求;其次,强调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应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融合;再者,它倡导通过多种途径来扩充租赁住房的供应;最后,它致力于培育那些既市场化又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

此外,需对租赁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规定,出租的住宅必须满足建筑、消防安全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的标准要求,确保不会对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构成威胁。

同时,对住房租赁企业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其公布房源信息必须真实、精确且全面,并设立住房租赁档案,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此外,《条例》还涵盖了规范经纪机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条例》中明确规定,应积极推动通过多种途径扩充租赁住房的供应量,提倡个人将自有房产出租,并倡导企业对闲置的房产资源进行有效利用,以支持租赁市场的需求。

中指研究院指数研究部负责人曹晶晶向界面新闻透露,在过去的两年里,伴随着存量商品房去库存政策的逐步实施,一些城市在非居住用途改为租赁用途、以及收储和转租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些举措不仅有助于增加租赁住房的供应,还能有效激活企业手中低效的存量资产。

在规范租赁交易行为上,《条例》首次明确禁止将非住宅区域用作居住用途,明确了安全与使用的基本界限,积极应对车库等空间被擅自改为租赁用途所带来的潜在安全风险以及城市管理中的复杂问题。

赵然认为,这一举措有助于整顿租赁市场中的非正规供应,促使住房租赁回归其合法、安全、适宜居住的固有特性,同时亦迫使供应方提升合规的开发与运营水平。

《条例》第十条进一步规定,“在住房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特定情况下除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押金。”曹晶晶指出,《条例》对居住空间及押金条款的详尽规定,能够切实维护租户的正当权益,同时大幅减少承租人可能遭受的押金损失风险。

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化发展_住房租赁条例发布时间_租房信息

此外,双方在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必须采用真实姓名。出租方需依照相关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管理平台等途径,将租赁合同提交至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此备案机制不仅有利于规范租赁市场的秩序,还确保了承租人能依据相关法规,享受到应有的基本公共服务。

曹晶晶强调,合同备案制度的推行,对于政府了解租赁市场的实时变化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为制定后续政策和加强市场监管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借助合同备案机制以及对租客权益的双重保护措施,租赁市场有望变得更加透明和有序,从而为房东和租客提供更加坚实的合法权益保障。

在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方面,《条例》明确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必须公布房源的真实、准确、详尽信息,并构建住房租赁档案,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对于从事转租业务的企业,则需依照规定开设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的副院长严跃进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指出,对于住房租赁市场中的关键参与者,即住房租赁企业,研究院从信息发布、内部管理以及资金监管等多个角度进行了细致的规范。这样的规范措施有助于遏制企业的违规行为,同时保障租赁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进而促进住房租赁企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进程。

《条例》明确要求,经纪机构在发布房源信息前,必须核实并登记委托者的身份和房产所有权详情,亲自考察房源并撰写住房状况报告;同时,对于收费服务项目,需明确标示价格。

此举将对住房租赁市场中存在的虚假房源发布、租金恶意炒作以及租金贷款乱象等不良现象产生显著的抑制作用。58安居客研究院的院长张波向界面新闻透露,比如《条例》对发布虚假信息或误导性房源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同时针对房源的核查环节提出了源头管理的具体要求,并且对于发布虚假或误导性房源信息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这些措施都将显著降低虚假房源的涌现。

张波指出,这项规定在实际执行中遭遇了一些挑战。首先,监管的难度相对较高,因为住房租赁市场涉及的主体众多,房源分布广泛,这使得监管部门难以对每一项租赁活动进行即时且全面的监管。

第二点,企业合规的成本将会上升。对于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而言,条例中明确了多项合规标准,包括设立资金监管账户、构建住房租赁档案、真实上报相关信息等。这些要求将提升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管理复杂性,同时也会加快行业内部的竞争淘汰过程。

在责任追究问题上,《条例》对住房租赁领域中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进行了具体规定。对于企业和个人的违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实施罚款、警告、暂停或终止相关业务、停业整顿乃至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还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条例》对租赁领域实施了全方位的监管措施。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的首席研究员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依据《条例》的规定,不仅对租赁的双方即出租方和承租方进行了规范,而且对从事代理租赁的经纪机构、政府监管部门以及行业自律组织等,均实施了涵盖所有利益相关者和参与者的全面监管,这种监管形成了一个封闭的监管体系。

随着《条例》的实施渐次深入,张波坚信,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即将迈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即以机构化运营为主导、品质化提升为核心、金融化支持为动力的新纪元。

安居客的数据揭示,2025年上半年,主要城市的租金与房价比率攀升至2.17%。与此同时,核心城市的优质租赁资产投资回报率已逼近五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水平,吸引了大量长期资本的持续涌入。展望未来五年,那些能够整合政策资源、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运营效率的企业,有望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

自《条例》推行以来,租赁住房的供应体系将采纳“政府支持与市场主导”的双重模式。

张波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规模得以迅速扩大,这得益于对现有商品房的收购以及非居住用途房屋的改造出租等手段。2025年上半年,重点城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增供应量实现了显著增长,同比增长达到了45%。同时,市场化的主体在长租社区的开发和存量资产的活化利用等方面,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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