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一家儿童医院,因欠租两千多万元,而被起诉要求腾房,此事件使得热搜热度飙升至极点!一方面有人高呼“公益开展艰难,恳请手下留情”,另一方面又有人反驳“占据房屋却不支付费用,公益不能成为掩饰问题的幌子”!今日,咱们借助湖南法院的三个判例,来探讨一下租房相关的“陷阱”与“道理”!
岳阳的某家公司,租用了一处厂房,签订了为期5年的合约,一场30年一遇的暴雨降临,机器全部泡汤了!公司急忙通知房东要求解约,想要退还3个月租金共计6万元,然而房东却狮子大开口称:违约金加上房屋维修费,一分都不能少!法院作出判决:洪水属于法定不可抗力,租金要全部退还,维修金、违约金想都别想。
天灾不是承租方的“锅”!趁灾薅羊毛?法律锤醒你!
邓某投入十万元巨额资金,于长沙租赁店铺准备开设餐馆,无比期待着开业之时,然而却被法院张贴了查封通知。房东行径无赖只退还极少部分款项,法院作出判决:押金与租金需全额退还,并且还得赔付违约金!
欺瞒出租玩套路?赔钱退钱没商量!
百万租金租下张家界的一栋商铺的高某,签订为时10年的长久合约,一年租金高达28万多,房东先是画饼,之后又摆烂,致使商铺4楼未能腾空,2楼成了“水帘洞”,高某自行掏出10万用于修房。高某暂时拖欠5万租金,房东甩出“欠租15天可解约”的条款要求收回房屋,法院驳回房东诉求,因为是您先违约,租客在此情况下合法抗辩 !
这合同可不是房东手里那所谓的“霸王条款本子”,欠租长达15天也绝非能随意收房的“万能钥匙”呀!法律所看重认可的仅仅是 “诚信” 这两个字呢!要是你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好相应义务,那贸然解约可完全就是毫无意义的瞎折腾!

谈及金燕,在法律面前不存在“公益特权”,不存在“身份豁免”。无论你是公益机构,还是上市公司,签了字就必须按规矩行事!真正的公益是于规则之中传递温暖;靠谱的善意是守着底线来兑现承诺。期望该儿童医院欠租这件事可以有个双赢的解决办法,既不让房东的权益付诸东流,也不让公益的火种因“赖账”而熄灭!毕竟,有规则兜底的善意才能够走得稳健、走得长远!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湖南日报社政法工作室
省委政法委宣教处
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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