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珍
从九月十五日开始,《住房租赁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这是国内首个针对住房租赁行业制定的法规文件,《条例》的颁布能够更加有力地管理和引导住房租赁市场,推动住房租赁行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条例》实施日期日益临近,关于“房东税”的讨论成为网络焦点,备受关注。然而专家强调,《条例》关键在于解决2.6亿租房者的实际困难,给予租客自主记录的权力,增强他们在租赁过程中的话语权,有利于促进住房租赁市场走向正规化,同时加速构建租赁与购买并行的居住体系。
关于所谓的“房产持有者税”,相关领域人士指出这并非什么新鲜事物,只是以往缺少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因此长期游走在模糊状态。今后,在登记制度日趋健全的情况下,租赁情况会变得更加公开,业主缴纳税款将拥有明确依据。
《住房租赁条例》的重点在于管理秩序,而非增加负担。该条例执行后,租赁市场的不规范行为会受到约束,购房与租房享有同等权利的目标也将慢慢达成。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向界面新闻报道了这些情况。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向界面新闻说明,住房租赁市场的平稳运行与持续进步,与民众生活利益密切相关,是妥善处理住房困难的有效方法。《条例》针对长期以来因缺乏监管导致出现的诸多行业不良状况和弊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约束方案。
《条例》第十条清晰表明,除非租赁协议中有特别约定,否则房东不能随便收回押金,必须有充分的理由才行。
《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表示,出租者不允许使用强制手段,包括暴力行为,或是其他非法途径,来迫使租客终止租赁协议,或者要求租客搬离已租赁的房屋。
《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允许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区域,单独用作居住目的出租,对于违规行为,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
此外,《条例》中一个关键内容是实施租赁合同强制实名登记办法。依据《条例》第八条,房东与租客必须以真实身份签订住房租赁协议,还需借助政府住房租赁管理平台向房产管理机构提交登记材料。

以前,出租房登记的主要意图在于控制流动人口,然而登记过程要求房东提交房产证、个人证件以及租赁协议等文件,房东大多不愿意协助租客完成登记,因此租客无法获得公共服务的便利,也不能申请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
今后租赁或长租将成主流,部分租房者能获得子女义务教育公办服务、最低生活保障、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多项支持,同时租赁期间也能享有权益保护,例如房东不能随意提高租金、没收押金,或随意进入租住空间等。所有这些权益的实现,都必须以完成备案为条件,备案即代表被纳入国家住房租赁条例的监管体系。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的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向界面新闻表达了相关看法,其内容如下。
维护租客权益,《条例》明确说明,租客有权单独申请登记;若房东与租客借助中介机构订立租赁协议,则由中介机构负责租赁合同的登记手续;对于租赁公司及中介机构,若不依照规定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将面临最高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处,在强制登记执行之后,租赁数据会公开化,业主依法申报税款会成为必然现象。
个人出租住房主要涉及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采用5%的征收率,然后按1.5%来计算,如果月租金在10万元以下,可以免除征收;房产税以租金收入的4%作为征税标准,在2023到2027年期间,对符合规定的纳税人减半征收,税率为2%;个人所得税则按照10%的优惠税率来征收(非住房的话税率为20%),可以扣除已经缴纳的税费以及合理的维修费用,每月的扣除额度不能超过800元。实际运作时,许多地方实施“汇总税率”,把好几种税目的钱合在一起收,整体税率大概在2.5到4个点之间。
张大伟强调,这些税务措施早就存在,并非依据《条例》才设立。以往真正交税的房东非常少,根本原因在于大多数房东没有对出租屋进行登记,造成个人资料散乱,管理难度极大。
上海12366,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客服电话,有相关人士表示,依照当前规定,个人将房产出租确实需要承担个税、房产税等税收,应税部分以开具票据的金额为标准。若月租金低于十万元,综合税率设定为百分之二点五。以月租五千元为例,上海房东每年大约需缴纳一千五百元的税费。
根据该人员表述,现行政策明确,票据是报税的核心要素。实际操作中,出租方极少需要开具票据,缺少票据,自然没有需要纳税的收益。倘若承租方为申请报销要求出租方开具票据,必须与出租方达成一致,一旦双方同意,租赁所得才会正式登记,并计入出租方的应税收入范畴,出租方需按此部分收益承担相应税负。
从九月十五号起,依据相关法规,承租人能够自行登记备案,不再需要房主参与其中,因此租赁情况会公开透明,房主偷税漏税的时期可能慢慢结束。
普遍认为出租费用会由房东转嫁给租客,但李宇嘉指出,实际情况或许并非这样。“目前多数房产租赁困难,房东争抢租客,力求租赁关系稳固。”他强调,核心在于租赁价格、地理位置以及市场供需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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