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总理李强亲自签署了国务院的命令,正式发布了《住房租赁条例》(该条例简称为《条例》)。

《条例》作为一项旨在规范住房租赁领域的核心制度,其目标在于对住房租赁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租赁关系的稳定,并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向高质量发展迈进。此外,该条例还致力于加速构建租购并行的住房体系。据最新消息,该《条例》将从2025年9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
《条例》的颁布无疑标志着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历程中的一个关键节点。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指出,《条例》是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获得高层级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的重要体现,它不仅为市场行为划定了明确的“底线”,还通过引导性和规范性的措施,清晰指明了行业发展的“路径”,从而为住房租赁市场的有序运作和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中指研究院指数研究部总经理曹晶晶指出,《条例》的正式颁布,意味着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里程。该条例通过规范租赁行为、对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的行为进行约束、加强监督管理以及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等手段,将有效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并加速构建租购并行的住房体系。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激活现有资产存量以及促进住房租赁企业的成长,都将产生显著的推动作用。
《条例》明确指出,住房租赁市场的推进需兼顾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和政府的指导作用。
为了拓宽租赁住房的来源,《条例》不仅倡导居民将个人拥有的房屋资源加入租赁体系,以激活社会上的闲置房源;同时,它还提倡企业通过改造利用旧厂房、商务办公楼、自有的商品住宅等途径来增加供应,以此来扩大市场供应规模,构建一个由全民参与、多方面供应的租赁住房保障网络。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条例》中明确规定,出租方与承租方应依照法律规定,构建稳固的住房租赁联系,同时,条例还大力倡导,租房与购房居民在享有公共资源方面应享有同等的权益。
张波,安居客研究院的院长,提出我国已经不止一次地重申了“租购并行”的住房发展路径,而在此次,法律层面上的进一步规定,更是为“租购并行”住房制度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赵庆祥,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的秘书长,指出,《条例》作为我国首部针对该领域的行政法规,全面融合了合同登记、资金管理、权益维护等多项制度,构建了“事前准入、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全方位治理体系。
赵庆祥指出,对于“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不正当做法,《条例》明确要求,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必须依照规定设立专门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且需将此信息向公众进行公开,从而从根本上阻止金融化经营趋势的发展。另外,构建住房租金调控的“监测与指导”体系,《条例》明确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需设立住房租金监测体系,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各区域、各类住房的租金状况”,以此引导租金实现合理定价,确保租户的居住稳定。
赵庆祥指出,《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住房租赁在社会公共服务中的角色,通过建立“稳定租金、保障权益、强化监管”的制度体系,将租房行为从单纯的“市场行为”提升为“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关于“押金退还困难”这一现象,《条例》明确指出,出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明确押金的具体金额、退还的具体时间以及可以扣除押金的具体情况。除非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否则出租方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扣除押金。
张波指出,根据58安居客的数据,2025年上半年,主要城市的租金与房价比例已经上升到了2.17%,而在核心城市,优质的租赁资产投资回报率几乎等同于五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这种趋势正在吸引众多长期资本的持续涌入。在接下来的五年里,那些成功融合政策资源、改善融资模式以及大幅提高运营效能的企业,有望在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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