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闲置相机竟引骗子 20 余人上当,律师提醒网络平台发布租赁信息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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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闲置相机 不料引来骗子

20余人上当 律师提醒在网络平台发布租赁信息需谨慎

8月2日,每日甘肃网报道称,近期,就读于兰州某高校的胡同学遇到了一件令人烦恼的事情。他向兰州晚报的“记者跑腿”栏目(电话号码:4286666)进行了反映。原来,他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了一则出租运动相机的广告。由于自己手中也有一台未使用的相机,他便决定在同一个平台上发布出租信息。紧接着,第二天,一位名叫马的先生便在线下与他取得了联系。双方达成租赁协议,对方交付了400元作为保证金,随后取走了价值3000多元的相机。然而,两天时间已过,对方并未将相机归还,而且至今无法取得联系。胡同学随后与其他租赁相机的网友取得联系,了解到马先生以相同手法骗取了20多人的相机。目前,已有部分受骗者向警方报案,同时也有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胡同学透露,他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关于闲置相机出租的消息,紧接着,一名姓马的男士在第二天便与他取得了线下联系。经过一番商讨,他们达成一致,签订了租赁协议,商定以每天40元的费用租借两天,并且对方在支付了400元作为保证金后,取走了价值超过3000元的相机。然而,当约定的两天时间过去后,马先生并未将相机归还,而且自此音讯全无。胡同学经过多方询问得知,有超过20位受害者遭遇了类似的经历,他们都是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出租相机的信息,随后被一名男子以低价租赁、支付少量押金为诱饵,骗取了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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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事件中,甘肃诚信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尽管网络交易平台并非直接参与交易,它们仍需承担对入驻用户信息进行审核、对交易行为实施监管的职责。如果平台未能及时处理违法租赁信息,或者未对高风险交易进行风险提示,那么它们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同时,受害者有权向平台请求调取对方的实名认证信息,这一信息将为维权行动提供必要的依据。出租人需首先确认承租者的身份,要求出示身份证、驾照等合法证明并保存副本,在可能的情况下,通过公安部门验证身份的真实性;接着,租赁协议中应详细注明设备型号、新旧程度、损坏赔偿细则、逾期归还的后果等,以防仅凭口头协议;此外,押金数额应与设备价值相匹配,一般不应低于设备价值的半数,以此减少违约的风险;最终,整个交易过程要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证明、设备交接时的录像或照片等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

在维权过程中,潘律师提出,受害者应立即向警方报警,若涉及金额超过刑事立案门槛(通常为3000元以上),则可对诈骗行为者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未达刑事立案门槛的案件,受害者可通过民事途径要求返还设备或寻求赔偿。此外,受害者可以携手共同维护权益,通过共同提交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链,从而提升维权的胜算。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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