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对外公布,并定于9月15日开始实施。这一《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住房租赁行业迈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我国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成长给予了极大关注。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指导意见》。进入2024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亦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在2024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正式发布,其中明确提出要迅速构建一个以租赁和购买相结合的住房体系。
住房租赁市场将获得更多扶持,租赁房源数量有望不断上升。《条例》规定,国家倡导居民家庭将自有的房屋资源投入到租赁市场,同时支持企业对老旧厂房、商业办公楼、自有的商品住宅等进行改造,以用于租赁,从而通过多种途径扩充租赁住房的供应。国家还鼓励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法构建稳固的租赁关系,并促进租房与购房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倡导居民将自有房产出租,此举不仅能丰富市场房源,还能提升居民的经济收入;同时,支持企业盘活部分闲置房产用于出租,这有助于让那些低效资产重获生机,进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住房租赁市场亟需整顿,《条例》针对住房租赁领域存在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比如,租赁市场的秩序尚需整顿,租赁双方的权益保障尚不完善;租赁市场的供应主体以个人为主,市场化、专业化的机构主体发展相对滞后;租赁经纪机构在房源信息发布、费用收取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对租赁活动的监管力度仍需加强;如此等等。
《条例》对租赁交易、住房租赁企业的行为以及经纪机构的活动进行了明确规范。其中,众多条款将对住房租赁市场产生规范和指导的影响。
出租房屋需满足哪些要求?此类住房必须遵守建筑、消防安全、燃气使用、室内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标准,确保不危害居住者的生命与健康。厨房、卫生间、阳台、走廊、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区域,不得独立出租供人居住。租赁住房的单间容纳租客数量及每人所需的最小居住面积,均需遵照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地方政府所确立的具体标准执行。
为确保租户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条例》中规定,除非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否则房东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扣除押金。
《条例》明确要求,租赁双方需以真实身份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需遵循规定,借助住房租赁管理平台等途径,将租赁协议上报至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机构进行登记。此举有利于整顿租赁市场秩序,并为承租方依据相关法规享受基础公共服务提供凭证。
市场化与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拥有巨大的成长潜力。这类企业,即那些通过自有房产或依法获得他人房产经营管理权来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公司,构成了市场化的主体力量。它们的规范运营对于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向高质量方向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中指研究院的研究报告揭示,截止至今年六月,我国开业规模最大的30家住房租赁公司共拥有135.9万间租赁房源,这一市场份额相对较小,因此亟需对住房租赁企业进行更深入的培育与扶持。《条例》的出台则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将完善相关政策,致力于培育一批市场化和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
租赁住房通过经纪机构进行将更加规范化。《条例》规定,在发布房源信息之前,住房租赁经纪机构需核实并登记委托者的身份和房产所有权信息,实地考察房源情况,并与委托者签署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协议,同时编制住房状况说明。此外,住房租赁经纪机构需对收费项目进行明确标价,不得在标价基础上额外加收费用或收取未公开的费用。《条例》还强化监督管理和严格责任追究。
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繁荣是解决住房难题的关键举措。《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对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与指导,助力其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并为构建租购并行的住房体系提供坚实的支持。(来源:经济日报,作者:亢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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