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条例9月施行!如何规范租赁市场、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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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报道,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城镇租赁住房的人口数量已突破两亿,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租赁住房市场。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租赁市场上虚假房源、押金难以退还等问题屡见不鲜,严重侵害了房东和租客的合法权益。21日,国务院颁布的《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9月15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涵盖7个章节,共计50条内容,旨在调整住房租赁活动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并引导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为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优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条例》对出租住房设定了哪些具体规定?又该如何整治市场中的不良现象,确保租赁双方权益不受侵害,并推动租赁市场的良性发展?

出租住房要满足哪些条件?

哪些不得租住?

《住房租赁条例》明确指出,确保租赁双方的权益不受侵害,规范租赁双方的行为,是其核心内容之一。具体而言,用于出租的房屋需符合一定标准,而某些区域则不得独立出租供人居住,《条例》对此有详细规定。

《条例》规定,出租住房必须满足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标准,确保不威胁到居住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非居住空间如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不得被单独出租供人居住;租赁住房的单间居住人数上限及人均最低居住面积,必须遵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所设定的标准。从源头上保障承租人能够获得安全、健康、相对舒适的居住环境。

新规如何规范

“串串房”“隔断房”等乱象?

近期,有关男子以每月6万元租金入住“甲醛房”的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据当事人透露,他在杭州萧山租住的这套豪宅,入住仅两个月便感到身体不适,检测结果显示甲醛含量超出标准两倍。然而,房东和中介却坚称该房屋曾有多人居住,并无甲醛污染问题,并对退还押金的要求置之不理。

在租赁领域,这类含有甲醛的住房被称作“串串房”,通常是指那些通过低成本材料对老旧的毛坯房进行简装,再经过所谓的“美化”处理,从而以较高的租金对外出租。除了“串串房”,我们还常见到“隔断房”和“群租房”等不同形式的租赁问题。面对租赁市场中的诸多乱象,新出台的规定又是如何进行规范的?为此,总台中国之声的记者特地采访了相关领域的专家。

李宇嘉,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的首席研究员指出,在住房租赁市场中,诸多问题日益凸显。这些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房源质量不达标,如室内设施不完善、甲醛含量超标;非住宅性质的建筑被非法出租,存在隔断现象;部分“二房东”卷款逃跑,以损坏设施为借口拒绝退还押金;此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定价缺乏权威的市场租金标准。相关投诉处理,缺乏自上而下的法律依据,执法时缺乏法律手段。

即将于9月15日生效的《住房租赁条例》为整治住房租赁市场的种种乱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例如,对于“串串房”等违规现象,《条例》加强了住房出租时的室内装饰装修规范,并明确指出“不得对人身安全和健康构成威胁”。《条例》对于“非居改租”以及“隔断房”等现象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区域,不得被单独出租用作居住用途。同时,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指出,《住房租赁条例》中对“群租房”、“高收低租”以及“虚假房源”等租赁市场的种种乱象,都设有相应的规范条款。

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的院长虞晓芬指出,关于“群租乱象”的问题,《条例》第七条有明确规定,租赁住房的单间居住人数上限以及人均最小居住面积,都必须遵守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关标准。关于“高进低出”的规定,第十九条明确指出,那些从事房屋转租业务的企业,必须依照规定开设专门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且需向公众进行公示。因此,当大家选择租住这些企业转租的房屋时,务必将租金存入政府监管的租赁账户,这样做可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对于“虚假房源”现象,我们强调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在发布房源信息之前,必须核实并登记委托者的身份和房产所有权情况,同时亲自考察房源情况;此外,对于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平台运营者,也需验证信息发布者的真实身份。

房东能随意扣减

我的租房押金吗?

出租信息_ 住房租赁条例 _

租赁房屋时,往往需要支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在租赁过程中,关于保证金的争议亦不少见。那么,针对这一现象,新的规定又是如何明确规定的呢?

《条例》对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行为准则进行了规定,尤其是对于承租人权益保护不足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住房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押金的具体金额、退还的具体时间以及可以扣除押金的具体情况等,并且明确指出,出租方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扣除押金。

此外,《条例》还详细规定,出租人在终止住房租赁合同时,必须提前告知承租人,同时为承租人提供充足的时间以便其搬离租赁的住房。在此过程中,出租人不得使用暴力、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迫承租人终止合同或搬离,以确保承租人基本的生活居住权益。

租金怎么定?

明确“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

关于大家关注的租金问题,已有明确的规定。首次以法规形式确立稳定租金价格,即通过“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这成为《条例》的一大特色。在此之前,租金调控多限于政策层面或地方试点,而如今正式纳入国家法规体系。那么,这一举措具体有何重要意义呢?

《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需构建住房租金的监测体系,并定期对外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各区域、各类住房的租金价位信息。据业内人士分析,该监测机制的设立,将有助于提升市场的透明度,使政府能够更迅速地了解市场变化,进而稳定住房租金水平。发布租金水平这一举措,既为租赁双方提供了参考,又增强了交易的公正性,从而助力市场朝着更加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新规对承租人经纪机构等

主体有何约束?

在租赁行业,出租与承租是相伴而生的现象。近些年,有关承租者破坏房屋、任意丢弃垃圾、高空抛物等事件频发,引发了广泛的讨论。那么,《住房租赁条例》在规范出租方行为的同时,对于承租者、租赁公司、中介机构等租赁市场参与主体,又制定了哪些具体的行为规范呢?

《住房租赁条例》不仅对住房出租方施加了规范,同时也对租户、租赁公司、中介机构以及提供租赁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平台运营者等各方市场主体提出了具体的行为规范。《条例》全面覆盖了住房租赁行业的各个环节,着重强调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并具体指出了监管部门的职责。

李宇嘉指出,该条例对出租方在房源合规性、租金及押金收取的合法性、不动产信息展示等方面设定了具体要求;同时,对承租方在使用房屋设施时保持合理、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等方面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出租方的权益,并且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租赁行业和租赁关系的稳定发展。

虞晓芬指出,本条例对出租住房制定了具体规定,同时对出租方、租客、租赁公司以及中介机构的行为准则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这对于维护各方权益、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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