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衍生出了一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为了更精确地进行诈骗,提升诈骗的成功率,诈骗分子在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过程中,特别将目光锁定在了网上招租的房东这一特定群体。最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宗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提起公诉,该案已作出判决。韩某某因追求高额回报,非法出售房东的个人信息,最终被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了刑事处罚。
被骗八百万元的背后
2024年6月,南京市民王女士向警方报案,揭露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损失高达八百余万元。她透露,诈骗者自称姓王,因工作变动急需租房,恰巧王女士有空余房屋出租。在询问房屋装修和停车细节时,王女士觉得对方租房意愿强烈,便与之进行了较多交流。这位“王先生”谈吐风趣,并表达了整租长租的意愿,王女士因此逐渐放松了警惕。王先生在熟悉之后,向王女士透露,他是一名证券公司的技术人员,能够利用系统漏洞帮助王女士进行投资,从而获得收益。起初,王女士在王先生提供的网站上投资,确实赚了一些钱,并且顺利完成了提现。然而,当王女士按照王先生的建议投入数百万元之后,王先生却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王女士的资金也随之化为乌有。

警方调查发现,那位声称要租房的“王先生”所用的微信账号登录IP地址在境外,并且该IP地址正与南京的一位网友韩某某进行着热烈的聊天。深入调查后,警方揭露了“王先生”实际上是通过韩某某提供的个人信息找到了王女士。
中介被诱骗出售房东信息
2024年7月4日,韩某某被警方成功逮捕。被捕之后,他竟然透露自己同样遭受了诈骗。
我们提供家政清洁服务,近期在此地设立了新的分公司,目前客户资源尚不丰富。你是否愿意尝试赚取一些额外收入?这是对方通过房屋租赁软件向担任房产中介的韩某某发出的第一条信息。对方表示为了扩大保洁业务,正寻求需要出租房屋的房东信息,具体包括租赁房屋的具体地址和房东的联系电话。韩某某提供此类信息后,对方将按照每条信息10元的标准支付给韩某某报酬。韩某某刚从学校毕业,手头并不宽裕,一想到能够借此途径赚取一些额外收入,便毫不犹豫地接受了。

不料合作不久,对方便要求获取最新发布的女性房东资料,声称女性房东沟通起来较为顺畅,有利于推广业务。于是,双方商定提升了对韩某某的酬劳,而当公安机关找到韩某某时,每条信息的费用已升至30元。到了2024年6月12日,韩某某已将王女士租住房屋的地址和联系电话转发给了对方。隔日,王女士接到了一位自称“王先生”的来电,询问租房事宜,同时,她也收到了一封添加微信为好友的请求。
高额“兼职”变牢狱之灾
在这段时间里,我的内心充满了矛盾,一方面,对方索要女性房东的资料,这让我感到十分异样;另一方面,我对于对方的身份一无所知,对他们的保洁公司名称和具体地址也一概不知。然而,我故意将这些疑问置之不理,因为这份兼职每月能为我带来大约两万的收入,这比从事房产中介工作要赚得多,因此我决定持续从事这份工作。韩某某向检察官坦白,他内心存有疑虑,然而对方所提供的条件确实十分丰厚。
在短短三个月内,韩某某向此人非法售卖了3616条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所得高达81800元人民币,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到了2024年10月31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对韩某某提起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公诉。2024年11月14日,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因韩某某犯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之罪,对其做出了有期徒刑三年的判决,同时并处人民币八万五千元的罚金。

租赁登记、赠送礼品?务必警惕!这可能是新型的信息窃取圈套。不法分子以这些名义窃取您的个人资料,再转手卖给上游犯罪团伙,您不经意的“口头确认”可能引来精准的诈骗。务必时刻保持警惕,绝不应随意向未知的来电泄露个人信息。同时,还需警示那些如同韩某某这般的年轻人,当前便捷的网络环境使得信息的获取变得异常简单,务必警惕,切勿沦为电诈分子进行诈骗活动的帮凶。
文字:邱晨、周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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