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一件事系统模块明日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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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新闻报道,6月4日当天,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划资源局以及税务局共同发布了公告,宣布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二手房的“一件事”系统模块将从次日开启,正式投入使用。该模块是在我市于2024年3月推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交易过户“一件事”服务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和提升。它通过强化部门间、业务间的协同合作,成功实现了住房交易、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交易税费申报以及不动产登记等所有相关事项的集成化“一件事”办理流程。

二手房信息_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办理流程_二手房交易过户“一件事”系统

全面升级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服务,秉持“用户至上”的核心理念,致力于为购房人提供极大便利,对住房交易签约、贷款申请、税费申报以及不动产登记等流程进行优化整合,并融入天津本地实际情况,打造出具有天津特色的创新服务模式。我市的“一件事”并非仅仅是信息互通,它是在确保业务整体高效和安全的前提下,对传统的购房贷款办理流程进行了全面的优化整合。这一举措打破了先签订购房合同后申请贷款的常规做法,创新性地引入了贷款预审的新模式在签约之前,从而显著提高了购房贷款的办理效率。借助“一件事”服务,购房者能够在当天迅速完成住房交易、贷款申请、税费申报以及不动产登记等一系列相关手续。

新“一件事”服务与升级前的业务模式相比具备以下优势:

首先,办理途径变得更加多样化。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一件事"系统模块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增设了高效办理专区入口。买卖双方不仅可以在津心办APP的津易居小程序内自助完成办理,而且还可以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利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来完成信息填报和资料上传。这样的改动,为购房群众带来了更加便捷的服务途径。

业务办理流程变得更加便捷。新系统模块通过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成功实现了减少资料、减少环节、缩短时限的目标。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整个办理过程中,所需材料得到了整合和精简,申请表格从原先的三张合并为一页,购房相关资料在贷款申请阶段无需再次提交。现场提供帮办服务,确保办事过程无需亲自跑腿,贷款银行直接入驻住房交易场所,购房者不必亲自前往办理贷款申请,银行负责信息录入,购房者在轻松愉快中签署合同、完成贷款手续。

第三,业务流程进一步拓展。新推出的公积金贷款购置二手房“一站式”服务系统模块,将房屋交易中的税费申报环节整合进流程中,买卖双方能够通过该系统模块实现交易查询、税费核验、登记进度的一站式了解,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全流程的无缝对接,有效提升了二手房交易的效率,改善了买卖双方的交易感受,进一步推动了本市二手房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二手房信息_二手房交易过户“一件事”系统_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买方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件

买方夫妻双方户口本

买方婚姻证明材料

未成年子女证明(户口本或医学出生证明等)

办理流程

(一)一次申请

购房意向确定后,买卖双方可在津心办APP的津易居小程序自行操作,或者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或天津市智慧住房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中的经纪机构管理与网签模块,一次性收集并上传购房相关资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以及不动产登记所需信息。在此过程中,贷款银行将处理贷款申请,并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进行贷款预审。

(二)合同签订

在进行贷款预审期间,买卖双方需自主在津易居小程序上操作或经由房地产中介机构,达成并签署《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并将相关资料提交进行网签备案。此外,还需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若选用资金托管服务,则买卖双方还需与托管银行订立相应的托管协议。

(三)税费缴纳和不动产登记

签署《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并申报房产交易税费后,相关信息将自动发送至税务部门进行税款核实。买卖双方需通过注册并登录电子税务局APP来缴纳相关税费。一旦税费缴纳完成,系统将自动将信息推送至不动产登记部门,以便办理登记手续。

(四)贷款发放

抵押登记办结后,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动发放给卖方。

注意事项

贷款预审的结论在15天内具有效力,买卖双方必须在预审结论明确后的15天内达成存量房屋买卖的协议,并完成网络签约及备案程序,以防预审结论失去效力。

税务部门完成税款核算后,纳税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等渠道履行纳税义务,以免触发滞纳金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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