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宝安区公租房申请信息汇总,不符合标准勿申请

频道:租售信息 日期: 浏览:52

好消息!好消息!

深圳近期有公租房可以申请

小编汇总了详细的申请信息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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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提醒大家

如果不符合收入标准的

这次不要提交申请

要不然可能推出轮候库

收入财产审查

此次光明区和宝安区两地公布了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租赁消息,均设定了收入和财产的上限标准。若申请者未达到收入财产标准,一旦审核结果显示不符合规定,则需从候租名单中移除。

在租赁申请过程中,需按照收入财产核对指南进行操作,具体细节可参考光明区的公告示例,此次两个区域的相关规定大体相同。

自2023年8月1日352号令实施起,所有递交轮候申请并成功通过收入及财产审查的登记在册的家庭,均可成为在册轮候认租者。

租赁本批次房源时,必须提供有效的核实文件;一旦核实文件过期,登记在册的排队租赁家庭必须重新提交收入及财产的核实信息;若审核结果显示其收入或财产超出限额,这些家庭则需从排队名单中移除。

对于经济状况核对报告的有效时间:对于租赁本批次房源的客户,若其经济状况核对报告的出具日期是2024年11月26日或之后的(包括当天),则无需重新提交经济状况核对申请。然而,如果在上述有效期内,轮候册中的候选人的经济状况发生了变化,并且不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一旦这一情况得到证实,该候选人必须退出轮候册。

2️⃣2023年8月1日前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

在挑选本批房源进行认租时,需依据352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必须提交经济状况的核实申请。若审核结果显示其收入和财产未达到规定的限额标准,则需从候租名单中撤出;对于此次审核通过但未能获得住房分配或被民政部门暂停收入财产核对的个人,他们在后续的认租申请和签约过程中,仍需遵循352号令的规定;在后续认租过程中,若再次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也需从候租名单中退出;若本次成功获得住房分配,后续的管理工作也将依照352号令的规定进行。

在册轮候人若提交本次认租申请,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上述第1条和第2条重要提示,以及附件3中的相关内容(该附件可在配租通知原文中下载查阅)。

3️⃣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流程。

需进行收入财产审查的对象包括:那些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已过有效期的在册轮候者,以及于2023年8月1日之前提交了轮候申请的登记在册的轮候者,以及那些有意租赁本次批次房源的登记在册的轮候家庭。

线上财产核对提交期限为:须在2025年6月6日18:00认租截止日期之前,同步递交认租申请和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

线上提交财产核对方式:进入轮候系统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

线下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定于工作日的上午9点至中午12点,下午2点至6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申请、未按照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递交材料,或者经审核不满足收入和财产限额要求,将无法获得本次配租的资格。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55-23696012咨询。

线下提交材料的具体位置位于光明区科联路和同仁路交汇点的东南角,靠近科润大厦的裙楼二楼,那里设有窗口(就在瑞幸咖啡店旁,乘坐手扶电梯上到二楼即可找到)。

线下提交材料时,申请人需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以及承诺和授权书。同时,还需提供关于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相关事项的提醒告知书,具体内容请参考附件3。

经民政部门审核确认,那些属于特困人员、享受低保待遇或低保边缘的家庭,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在申请过程中无需提供经济状况的核对材料。

认租家庭在提交经济状况核对申请之后,若出现信息不实、遗漏或错误等情况,导致民政部门暂停收入财产核对,那么在认租期限届满之后,将不再接受补充申报。因此,请认租家庭务必重视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光明区576套公租房

5月30日开始认租

认租时间

网络租赁报名期限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9点至2025年6月6日下午6点,共计8天时间。若至2025年6月6日下午6点仍未完成网络租赁报名,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公共租赁住房的报名资格。

认租方式

网上认租:http://zjj.sz.gov.cn/

认租流程涉及以下步骤:首先,具备认租资格并有意向申请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光明区户籍轮候家庭,必须使用电脑按照指定路径进行操作;其次,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的住房保障服务页面(网址为http://zjj.sz.gov.cn/),在页面上找到并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选项;接着,转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页面,使用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然后,核实家庭人口数等信息是否符合计算配租面积的条件;最后,在线提交您的认租申请。

配租对象

至2025年5月26日(包括当天)18:00为止,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中注册为光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名单上,特别困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或处于低保边缘的家庭,还有那些符合收入和财产限额规定的轮候家庭,均需进行经济状况的核实。具体核对要求请参考本通告第六点【配租流程】中的【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配租通告:

该网页地址指向深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具体为信息公开栏目下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目录,其中包含了编号为12196192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内容。

房源信息

本次供应房源576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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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深圳本地宝小红书

配租面积标准

根据登记在册的轮候家庭的人口数量,分配相应的住房面积。家庭人口数量是根据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以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来确定的,具体的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单身居民可选建筑面积约35-49平方米的房源;

家庭人数达到两人或以上者,可以选择面积在55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包括46平方米和49平方米的单间房源,若仍有空余,则将优先提供给单身人士租住)。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68平方米以下的房源;

家庭人数达到四人或更多时,可以挑选所有可用的房源,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将优先提供给五人以上的家庭租住,若此类房源仍有空余,则可提供给四人家庭租住。

在册轮候的家庭若主动租赁的住房面积少于其家庭成员人数应得的面积,则该家庭被视为已按照规定享受到相应的住房保障,而对于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部分,将不会进行任何补偿。

选房排位规则

1️⃣第一批次建筑面积超过79平方米的房源选房排位规则

首批选房对象是指那些在认租房源中,拥有建筑面积超过79平方米的房源,并且家庭成员人数达到五人及以上的家庭。

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根据排位顺序,优先保障的是那些属于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的租住家庭。

第二序位的入围认租家庭是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上的排名顺序选定的。

第三序位的候选认租家庭系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上的排名顺序选定的。

第四序位的家庭是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上的排名来决定递补认租资格的。

针对第二批次面积超过七十平米的二居室房源,以及第一批次剩余的面积超过七十九平米的三居室房源,特制定了相应的排位规定。

第二批次选房对象包括那些在认租房源中拥有建筑面积超过七十平方米的两居室房源的四口之家,以及那些在认租面积超过七十平方米的二居室房源,但在第一批次选房时未能选到房屋的五人及以上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3️⃣第三批次建筑面积58-68平方米房源选房排位规则

第三批次选房对象包括那些认租房源中包含建筑面积在58至68平方米之间的三人家庭,以及那些认租了含建筑面积58至68平方米房源的家庭,但他们在第一、第二批次中并未找到可供认租的房源,且家庭成员数在四人或四人以上的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4️⃣第四批次建筑面积46-55平方米房源选房排位规则

第四批次选房对象包括那些在认租房源中选取了建筑面积在46至55平方米之间的两人家庭,以及那些虽然认租了含建筑面积46至55平方米的房源,但在第一、第二、第三批次中未能找到认租房源的三人及以上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第五批次房源中,建筑面积介于35至40平方米之间的房源,以及第四批次剩余的,面积在46至49平方米之间的房源,其排位规则如下。

第五批次选房对象包括那些认租建筑面积介于35至49平方米之间的单身家庭(即独居居民),以及那些虽然认租的房源建筑面积同样在35至49平方米范围内,但前四个批次中他们未能选择认租房源的两人或以上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6️⃣其他

选房序位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首位、次位、第三位以及第四位。对于属于特殊家庭(详情请见附件1)或拥有三个或以上子女的家庭(其中至少有一名子女未满十八周岁),他们在各自对应的序位上享有优先选房的权利。

配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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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深圳本地宝小红书

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至六点。

政策咨询电话:0755-29102063;

网络租赁申请、资质审核流程、结果公布以及房源选择与合同签订的咨询服务电话为:0755-23696012。

详情

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2196192.html

宝安区274套公租房

5月27日开始认租

认租时间

网络租赁申请期限为2025年5月27日上午9点至2025年6月6日下午6点,共计11天。若在此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网络租赁申请,将被认定为自动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资格。

认租方式

网上认租:http://zjj.sz.gov.cn/

宝安区符合认租条件的在册轮候家庭,若有意向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请务必使用电脑按照以下步骤操作:首先,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其次,点击“住房保障服务”选项;接着,进入“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最后,选择“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页面将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您需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后,请确认家庭人口数等信息是否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然后在线提交认租意向申请。

在挑选住房时,认租家庭需专注于目标户型房源,此类房源将成为判断是否构成放弃选房行为的关键标准,因此务必慎重考虑。

房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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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深圳本地宝小红书

配租对象

截至2025年5月26日(包括当日)18:00,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中注册为宝安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名单上,特困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或处于低保边缘的家庭,以及收入和财产符合规定限额标准的轮候家庭,需进行经济状况的核实。具体核对要求请参阅本通告第四点【配租程序】中的【认租时申请经济状况核对指引】。

本次配租成功获得住房的家庭需依据352号令的规定签署租赁协议,后续的管理工作也将依照该令的具体条款进行。在选定住房并正式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之后,该认租家庭将不再列入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名单。

选房排位规则

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在册的轮候人员排序,来决定选房的顺序。对于那些属于户籍轮候的特困家庭、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将依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优先为他们安排选房,而选房的顺序则是根据市公租房轮候册上的轮候排序来确定的。

根据户籍轮候家庭的排列顺序,确定哪些家庭可以参与认租、候补认租以及递补认租;对于特殊家庭(详情请见附件1)以及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其中至少有一个子女未满十八周岁),他们在相应的位置上享有优先选择住房的权利,而选择住房的顺序则是根据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的轮候顺序来决定的。

配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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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深圳本地宝小红书

业务咨询

位于深圳市宝安区,隶属于住房和建设局的办公地点,坐落于甲岸路17号,具体位置在二楼,主要负责住房保障业务的办理。

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热线:0755-85901811,0755-85901834,敬请拨打。

轮候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5-83786620。

配租通告原文

此网页地址为http://www.baoan.gov.cn/bajshej/gkmlpt/content/12/12196/post_12196935.html#5445,该链接指向的是有关某项公告的详细内容。

龙华区1505套公租房

第一批次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开始

第一批次选房签约时间安排

2025年5月27日下午2点,线上选房预选活动将正式开启。在此期间,有意向的选房者需在系统开放后、正式选房开始前及时登录系统,浏览房源并进行预选操作。

正选房期间定于2025年5月28日至31日,为期四天,房源一旦选满即刻停止,具体选房日期的安排请参照配租通知,各家庭所选的正选房时间需以线上选房系统所显示的时间为准。

线上选房时如需电话咨询,请拨打0755-81477770或0755-23446658(工作时间: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若线上选房过程中遇到难题,电话咨询无法解决,欢迎您亲自来我局现场咨询,具体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108A室。

第一批次选房名单及排位

依据《配租通告》的相关规定,首批推出的房源类型是建筑面积超出70平方米的三室住宅,共计有140套。参与首批选房的认租家庭需满足条件,即其意向房源中必须包含至少一套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三室住宅,且认租家庭人数需达到五人以上,总计有444户家庭符合条件。此次选房活动将严格按照房源数量1:1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包括第一顺序位的家庭,以及候补入围的认租家庭名单。在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名1至140位的140户家庭被认定为入围认租对象(详情请参考配租通知附件2),而排名141至280位的140户家庭则被列为候补入围认租对象(详情请查阅配租通知附件3),至于排名281位及以后的164户家庭,则被认定为递补认租对象(详情请见配租通知附件4)。特殊家庭群体以及那些拥有三个或更多子女的家庭,其中至少有一名子女未满十八周岁,他们在选房时享有优先权。

配租通知

该网页链接指向的是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其中包含了关于公开信息目录的详细内容,具体地址为http://www.szlhq.gov.cn/lhzfhjsj/gkmlpt/content/12/12196/post_12196691.html#14151。

总计房源数量

本次针对龙华区已登记的轮候家庭,共推出了1505套公共租赁住房,这些房源分布在41个不同的住宅小区。

房源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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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

http://www.szlhq.gov.cn/lhzfhjsj/gkmlpt/content/12/12196/post_12196691.html#1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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