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中心下发《关于有计划实施免费学前教育的指导方针》。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公立幼儿园就读的一年级儿童无需缴纳保育教育费用。对于在教育局认可创办的私立幼儿园学习的适龄幼儿,将参照当地同类公立幼儿园的减免标准,相应减少保育教育费用。财政与教育部门将综合评估适龄学生数量增减、财政能力水平等要素,探讨逐步改进义务教育阶段费用减免措施。西藏自治区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及藏区的州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区域内的在园学生,将维持当前相关政策执行。
《住房租赁条例》将于2025年9月15日生效执行。《条例》明确要求,提供给他人租住的房屋,必须满足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各项规定和强制性要求,确保不会对租户的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同时,厨房、卫生间、阳台、走廊、地下储藏间以及车库等非居住性质的房间,不允许被单独用作居住场所。出租人收取押金时,需要在租赁协议里明确押金的具体金额、退还期限以及可以扣除押金的情形等细节。除非租赁协议里约定的情形,出租人不能随便扣押金。发布的房源资料必须真实、精确、全面,不能发布不实或带有误导性的房源资料,也不得隐藏或拒绝提供出租房屋的关键信息。
《农村公路条例》将于2025年9月15日生效执行。该条例着重强调农村道路建设需以增强路网水平为关键,要同国道、省道建设相互配合,推动城乡交通体系的融合。新修的农村道路必须满足公路的技术规范,而当前不达标于最低技术标准的道路,则必须实施提升改造工程。乡村道路铺设需遵循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确定位置,尽可能选用既有道路进行改造或拓宽,尽量不占用或少占用农田,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对于投资额度不大、技术要求不高的乡村道路工程,能够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简化审批流程。提倡在乡村道路建设中采用以工代赈的模式。
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发布《个人消费信贷财政补贴计划》,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这期间,居民个人从贷款机构获取的用于消费的贷款(不包括信用卡业务),如果贷款机构能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途径确认借款人的相关消费行为,那么这些贷款可以按照规定获得利息补贴。贴息涵盖小额消费,额度不超过五万元,也覆盖大额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领域消费。针对超过五万元的消费,按五万元额度为限实施贴息。政策结束后,会根据执行情况考虑是否延长期限,或者扩大扶持领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其他四个部门所发的《有关领取个人养老金事项的说明》,从九月一日开始执行。《通知》提出三种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申请人过去一年内,其本人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因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仍需承担的医疗费用总额,超出本省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最近两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累计满12个月;申请人目前正领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先前,若参与者满足以下任一情形,便有权获取个人养老金:首先,年满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年纪,其次,彻底失去工作能力,再者,前往国外或境外定居。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从202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从2025年9月1日算起,不允许制造、售卖未按照新国标生产、或者没有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规范针对电池单元、操控单元、限速单元三方面设定了防破坏措施;明确电动自行车所用塑料总重量不得超过整车重量的百分之五点五,倡导采用其他非易燃材质替代塑料;补充了电机空载时反电动势及电感值偏差比等参数标准;允许铅酸电池车型的自重要求提升至六十三公斤。新规特别为2025年8月31日以前依照老规制造的电动自行车,提供了为期三个月的销售缓冲期,可以将这些车辆售卖至2025年11月30日;自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售出的电动自行车产品,都必须满足新规的要求。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个单位共同公布《人工智能制造虚假信息标记措施》,从2025年9月1日开始执行。《标识办法》中说明,人工智能生成的合成内容需要做标记,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直接在内容或交互界面加入的标记,用文字、声音、图形等形式表示,用户能清楚地看到或听到;另一种是通过技术手段在内容数据里植入的标记,用户不容易察觉到。
新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于2025年9月1日生效执行。该法规依据传染病风险等级、社会经济效应等要素,对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的界定标准做了补充说明。要求依照法规处理个人数据,保障个人隐私安全,禁止过度采集信息,相关资料不得挪作疫情防控以外的用途。对未依照规定保护个人信息或造成隐私、资料外泄的,应依法实施相应惩戒。健全了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了政府部门应对突发状况的水平。该法规明确,疫情应对措施以地方管理为准则。对于病因尚未查明的急性传染性疾病、全新出现的传染性疾病,县和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政府单位能够事先启动针对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手段,并且将情况通报给更高级别的政府机构;一旦收到通报的上级政府机构认定预先实施的预防控制手段并不恰当,就应立刻进行修正或废止。
商务部公布《成品油流转管理规章》,从二零二五年九月一日开始执行。备案管理及经营资质审批方面,明确批发仓储单位登记办法、登记执行、登记调整与登记凭证作废流程,零售经营许可机关、零售许可标准、许可所需文件、许可办理时限、许可调整事项及收费办法等;企业运营规范方面,要求成品油商家依照法规合法运营、健全管理制度、汇报购销存信息等,清晰企业增设改建、停业、油品买卖、标识应用等运营准则;监管执行方面,向各地提出建立商家档案、制定零售网络蓝图、例行核查、年度核查、智慧化监管和分类监管等管理任务;责任追究方面,界定未予登记及作废登记凭证、未予许可、取消许可、作废许可、行政处罚等情形,清晰监管职责。
国家民政部门公布了《地区划分编码管理措施》,从2025年9月1日开始执行。这项措施规定,县级及以上地区的编码由民政部统一设定,而乡级地区的编码则由省级民政机构负责制定。具体来说,涉及设区的市级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划变更,需要由设区的市级民政机构向省级民政机构申请编码核定。明确了两种确定编码的情形,即编制与废止编码,要求在划定行政区域时创建编码,在取消行政区域时注销编码,在更改归属关系时注销并制定新的编码,对于边界调整、地址转移、名称更替等事项则继续使用原有编码,并着重指出《办法》实施前已确定的编码通常不予更动。
最新版《划拨用地清单》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执行。该清单规定,从严控制通过划拨途径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限。符合清单要求,确实需要以划拨形式使用土地的,必须由项目承建方提交申请,获得具备审批资格的政府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划拨供应;项目承建方若提出或认可以付费形式使用土地,则需依照法规,通过公开招拍挂、长期租赁等途径进行土地供应。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将整体采用全新的动物诊疗许可凭证,其外观形态与填录内容需依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动物诊疗许可证》(C 0401—2024)的规范进行,凭证上的编号、防伪码等要素及版式文档均由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内的“动物诊疗机构信息管理”单元自动生成。推动各区域对符合标准的动物医疗服务单位进行资质更新,需严格管理兽医用方活动,依据处方权限和《兽医用方规格与使用准则》执行处方开具、记录和保管;同时需规范用药行为,禁止使用假冒伪劣兽药以及农业农村部明令禁止的药品及其他化学制剂。
0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