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新规出台!如何为安心租住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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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于7月23日在北京发布报道,主题聚焦:新出台的住房租赁政策将如何确保租户能够“安心居住”?

住房租赁新规出台!如何为安心租住保驾护航?

新华社记者王优玲

合同终止随意、霸王条款横行、合同中暗藏陷阱、虚假房源泛滥、退还押金困难重重……尽管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正迎来迅猛发展,但诸多乱象亦随之涌现,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为此,为了规范住房租赁行为,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向更高水平发展,《住房租赁条例》已正式发布,并计划自2025年9月15日起正式实施。

虞晓芬,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指出,该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在规范化、法治化道路上迈出了关键一步。该条例旨在更有效地规范住房租赁行为,涵盖居住环境、租赁关系、资金安全、权益保障以及纠纷处理等多个方面,为租户提供全面的安全与保障。

常鹏翱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教师,指出该条例针对住房租赁领域中的诸多难题和痛点,旨在在维护租赁双方权益的同时,对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给予适当的倾斜保护,从而彰显了关注民生的本质色彩。

条例对于出租房居住条件不达标的问题做出了规定,具体而言,它规定了出租房应满足的建筑和消防安全等基本标准。同时,条例严禁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以及车库等非居住空间独立出租用作居住。此外,条例还规定了租赁住房的单间居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小居住面积,这些标准必须遵循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的规定。

为确保租户享有基本的生活居住条件,条例进一步明确,在此基础上,还需确保租户能够享有宁静的居住空间,故而特别指出,房东不得随意进入租赁的住宅。常鹏翱如是说道。

鉴于租赁押金争议频发的实际情况,相关条例指出:“出租方在收取押金时,应在住房租赁协议中明确押金的具体金额、退还期限以及扣除押金的具体情况等细节”,同时明确指出,除非住房租赁协议中已有约定,否则出租方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扣除押金。

鉴于租赁关系的不稳定性,相关法规明确指出,出租方不得使用暴力、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迫使租户终止住房租赁协议或搬离租赁的住房。

为了应对租赁合同备案不足的情况,相关条例不仅为房东设立了备案的途径,例如通过住房租赁管理平台等向房产部门进行备案,而且当房东未进行备案时,也赋予了租户自行办理备案的权力,以此满足租户的实际需求。

条例不仅对租赁双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还明确指出了相关经营主体应当采取的行动以及应避免的行为,具体包括“应当执行的任务”和“严禁的行为”。

浦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的副主任,指出,住房租赁企业必须确保其发布的房源信息真实、准确且全面,严禁发布任何虚假或具有误导性的房源信息;对于那些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他们应当设立专门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且将这些账户信息对社会进行公开。至于经纪机构,它们在发布房源信息之前,必须承担核对信息和实地考察房源的责任,同时,收费服务项目必须清晰标示价格。网络平台上的经营者需对住房租赁信息的发布者进行身份核实,确保其提供的是真实的个人信息。

在监管领域,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的负责人吴璟指出,该条例在租赁市场的监测与信息发布、住房租赁流程的管理以及租赁活动的监督执法等方面,对地方政府应承担的具体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关于备受瞩目的租金问题,相关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需构建住房租金的监测体系,并需定期对外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各区域、各类住房的租金价格信息。

确保租户权益不受侵害,纠纷处理流程构成了关键一环。在租赁过程中,若因押金退还、房屋维修、房屋腾退等问题引发争执,我们应如何妥善解决?

虞晓芬指出,该条例设立了多元化、多层次的纠纷解决机制,并规定承租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多种方式来处理租赁纠纷,这一举措有效解决了承租人维权难题,全面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条例业已公布,其实施至关重要。浦湛指出,首先,各地需依据条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迅速制定地方住房租赁条例,力争在全国范围内构建起完善的住房租赁法规体系;其次,必须加强监管力度,对于出租方、承租方、住房租赁公司、中介机构以及网络平台经营者的违规举动,必须限期整改,对于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

关键词:住房租赁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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