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调整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申报截止时间等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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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才服务局透露,为了推动高校毕业生及青年人才在长春实现高质量和充分就业,该市对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不仅将原有的补贴政策进行了拆分,还对新政策的申报截止日期以及所需提交的材料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长春市调整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申报截止时间等有变化

依据省级政策的统一部署,长春市在本轮政策调整中,将原有的“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细分为“就业生活补贴”与“就业创业租房补贴”两项,相较于先前的政策,存在以下几个显著差异:首先,补贴对象有所区别,就业生活补贴主要面向在企业、事业单位就业,以及基层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次,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则主要服务于自主创业者以及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二是补贴的额度存在差异。两项补贴的基础额度一致,但在追加额度方面,仅有“就业生活补贴”这一政策允许申请,而“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则没有追加额度。对于已经获得“就业生活补贴”基础额度并且满足条件的人员,其追加额度可以由雇主单位每年进行申请。三是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各异。申报这两项政策所需提交的文件包括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录用审批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具备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此外,“就业创业租房补贴”申请还需附加《就业创业证》(适用于灵活就业)或《营业执照副本》(适用于自主创业)、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租赁费用发票。

此次政策调整将申报截止时间设定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所在的自然年度,即从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于在第四季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来说,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至次年的6月30日。值得注意的是,两项政策的申报途径保持不变,申请者仍可通过“灵动长春”小程序,在“政策直达”平台下的“大学生政策专区”提交申请。

长春市人才服务局青年人才服务处副处长黄克峰在谈及政策过渡期间新旧群体交织的问题时表示,处理原则为“旧有政策适用于老群体,新政策适用于新群体”,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一批2024届高校毕业生,他们需在2025年7月30日之前完成申报手续,并顺利通过审核。2025届毕业生需待新系统正式启用后方能提交申请,该系统预计于同年7月底投入使用,届时旧系统将一并停止运行。在此特别提醒各位应届毕业生,一旦满足条件,务必立即进行申报,以免因错过申报期限而无法获得相应补贴。

高校毕业生若因特定原因导致社会保险缴费中断,其补贴发放将即刻终止。待其重新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并在政策规定的享受期内,可再次提出申请。然而,中断期间所缺失的补贴将不会予以补发。若社会保险中断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责任,且在用人单位完成补缴且缴费主体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向相关部门申请按年度补发中断期间所欠的补贴,具体申请时间需遵循政策通知的规定。(记者 刘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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