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各地正努力打造房地产发展的新格局,致力于提升和健全住房供应系统,并加速推进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推出了相应的政策,并切实提升了服务水平,以进一步凸显住房公积金的功能,助力缴存者购置或租赁保障性住房,从而更有效地满足工薪阶层等群体的刚性住房需求。

提额度 降比例 助力购房安居
近期,青海省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功发放了多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此举有力地支持了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了更好地提供支持,该中心进行了深入的“穿透式”调研,并与主管部门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对接。他们全面审核并严格把关,确保了项目符合贷款的各项条件。此外,他们还组织了业务、信息、法规等部门的协作,对业务开办的可行性、政策的合规性以及系统的适应性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研判,以确保业务的正常办理。
多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样发布了相似规定,规定缴存者有权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按照规定的最低首付比例购置保障性住房,并且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购房的首付款。
在贷款额度方面,应当适度增加贷款上限。安徽省合肥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贷款上限上调了20%。而山东省青岛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是根据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将其余额的20倍作为贷款额度的计算标准。
在首付比例调整上,进行了相应的下调。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将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降至15%;同时,海南、陕西西安、广西柳州、云南玉溪等地也规定了,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时,最低首付款比例同样为15%,这一比例相较于其他房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要求要低。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以实例说明,若在该市行政区域内购置一套保障性住宅,购房合同总价为60万元,那么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仅需缴纳9万元,而最高可获得的贷款金额则不超51万元。
为了更有效地帮助缴存者通过贷款方式购置保障性住房,众多地区对相关服务进行了改进。以吉林省长春市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例,该中心规定,缴存者及其配偶在购买配售性质的保障性住房时,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结余直接支付房款。在双方签订购房合同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资金直接划拨至配售单位以及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银行所共同设立的协议监管账户中。
业内专家指出,对那些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者实施贷款优惠政策,其目的是为了减轻他们在使用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时所面临的资金压力,以便更快地解决他们的基本住房需求。
据实提 优服务 满足租房需求
为助力缴存者租赁保障性住房,北京市、云南省保山市、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浙江省温州市等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缴存者可依据实际房租开销来提取住房公积金。
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亦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针对租赁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依据其授权和申请,将缴存人应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从其账户划拨至试点住房出租机构指定的账户,以此用于支付租金。该流程实现了“一次申请,按月支付,自动到账,一站式办理”。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携手相关机构,推出保障性住房增值服务“公积金+”,旨在为保障性住房的受益者提供用住房公积金锁定押金等优惠措施;同时,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方提供数字化结算服务;并指导那些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企业,向缴存住房者提供优先租赁权和租金减免等优惠措施。
业内专家指出,众多地区纷纷推出相关政策,提升服务质量,旨在扶持缴存者购置或租赁保障性住宅,此举有助于塑造房地产行业的新发展模式,并推动住房公积金与住房保障体系的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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