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有位李女士,她通过线上租房平台租房子,退租之后,产生了3177元的空调费,李女士觉得,自己每个月都缴纳了电费,那么就不应该再去交那所谓的“空调费”,而且,在李女士根本不清楚这笔费用具体是由哪些部分构成的情形下,就被租房平台直接从押金里给扣除了,于是,李女士就写了一纸诉状,把租房平台告到了法庭。
1月27日,李女士告知封面新闻记者,她从租房开始,一直到退租时候,都不清楚需要缴纳这笔空调费,“3177元都能够买一台新空调了,自己身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了侵犯。现在正在等待法院开庭。”针对此情况,有律师解释说,如果租房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那么承租方就不应当承担该项费用。
因3177元空调费
女子状告租房平台
据李女士讲,因工作缘故,在2023年4月30日,借助线上租房平台“自如APP”,于北京石景山区古城自如寓租得一套房,月租金是4399元,押金为43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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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租住的房屋 图据受访者
2024年4月29日之时,合约到期以后,李女士进行续租,续租时长为4个月,每个月租金是4895元,在此之前,李女士所缴纳的4399元押金,会继续作为续租之后的押金。依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平台服务费以及李女士生活期间产生的水电气费,需要另外进行计算,由李女士来承担。
2024年8月29日,李女士退租,之后她搬出了所租房屋,然而在办理解约协议之际,她发觉费用里出现了一笔3177元的空调费,而且这笔费用直接从押金中被扣除了。
解约协议中的3177元空调费 图据受访者
2026年1月27日,李女士告知封面新闻记者,她以前一直不晓得要缴纳空调费,还不清楚该费用是怎样产生的,这笔钱又交给了谁 ,“合同里没写有空调费,有个附件7,讲合同没列的电话费、卫生费、车位费、空调费之类的,都由我自己承担。但我仍旧不知道这个空调费是怎么来的,收费标准是啥 ”。
经过多次协调却没有取得任何结果之后,在2025年11月这个时间,李女士提交了一份诉状,把租房平台告到了法庭,要求平台方退还押金,同时还要提供李女士租房期间缴纳电费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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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的部分房租缴纳截图 图据受访者
业内人士称
有些公寓会有空调费
李女士所提供的租房合同里,第二条说的是房屋租金方面、押金方面、服务费方面以及生活费用方面,其中并没有明确地提及空调费。
合同附件7中有关“空调费”的表述 图据受访者
封面新闻的记者留意到,合同里所写的“附件六《房屋交割清单》”实际上是附件七。在这份附件七里提到,中央空调的价格是6200元。备注中写明,“除了上述约定的项目之外,本合同里没有列出来的、跟乙方承租本房屋相关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电话费、电视使用费、卫生费(要是不包含在物业费之内的)、车位使用费、公共区域照明费(要是不包含在物业费之内的)、自采暖供暖费(要是有的话等)、空调费,全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根据租赁公司相关责任人向李女士作出的解释可知,那笔所谓的空调费实际上是取暖费,租赁公司是依照北京市供暖标准统一收取这笔费用的,之后会将其交给供暖方;但这并非是空调的电费。然而李女士声称,房屋中中央空调的供暖以及制冷行为所产生的费用,都应当只是包含在空调的电费之中,现在又单独收取空调费,这样做是不是存在重复收费的嫌疑呢。
1月27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一位自如APP的租房管家 ,这位租房管家告知封面新闻记者 ,普通的租房不会产生空调费 ,然而有些公寓却需要交空调费。李女士也向记者进行了确认 ,其所租的确实是公寓。
有一位房屋租赁领域内的业内人士讲,在商业或者公寓的租赁情形当中,空调费,特别是中央空调的费用,常常会跟基础电费,像照明用电一类的,分开来进行计算,“这样的分开收费算得上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做法,不过需要以租赁合同有着明确的约定,并且不违背当地的电费政策作为前提条件。”。
合同未明确约定
承租方就不应该承担
李女士称,她不是不能接纳3177元的空调费,然而租赁方得用更明晰的方式来告知,她每月都依数缴纳了电费,既是供暖与制冷都靠空调,缴了电费为何还会有单独的空调费,况且在租房期间,也未曾告知她有单独的空调费。
周兆成身为李女士的代理律师,告诉了封面新闻记者,当下法院已受理了此案件,处于等待开庭的状态。周兆成讲述,签约之际自如从头至尾都没有清楚地告知该收费项目,合同里面也不存在任何相关的约定,李女士依照标准缴纳了电费呢,而空调运行所产生的能耗原本就是包含在电费当中的,自如却在电费之外另外设立“空调费”,这完全是违背了“一服务一收费”的基本市场规则,属于典型的重复收费行为。
周兆成觉得,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讲,经营者是不可以在标价之外去收取任何没有标明的费用的,就是说这种“隐形加价”从本质上看是属于违规经营的。自如,它既没有给出该费用的计算依据,又没有说明收费标准的制定逻辑,而且这种定价和实际成本严重脱节,这是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的。除此之外,隐瞒收费信息是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
1月28日,毫达(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这般的孙顺发,告诉如封面新闻记者这般的人,房屋租赁的双方,都该遵守彼此签订的已然生效的合同。孙顺发持有这样的看法,在此案情里,房屋承租方不应承担“空调费”,他给出两点缘由,其一合同里仅讲了附件六的内容,没涵盖附件七;其二附件七中,虽说提到了空调费,然而却是很模糊的,并未具体阐释明白,“那么像这种情形在法律层面来讲,这种格式合同模糊,未明确约定供暖费,承租方也就不该承担暖气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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