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记者从石林县政府那里得知,石林县依据实际情况,要在建城区以及周边地区设置12个春节便民临时年货销售区。这些区域会免除摊位费,只是按照标准收取垃圾处置费,有经营意愿的商家能够申请经营使用。

据介绍,本次年货区的地点 ,有长湖路复烤厂段南路侧 ,有东鑫和园对面 ,有黑龙潭游泳馆旁 ,有环城东路职中转台东侧 ,有大坡厂村东侧 ,有凯旋丽景北侧 ,有巴江佳园东北侧 ,有俪岛金湾与巴江佳园中间路段 ,有虹桥村口 ,有龙园小区东北侧路口 ,有彝家欢歌转台南侧 ,还有屯喜路 ,共12个地点 。其中屯喜路便民临时年货销售区 ,优先保障残障人士 ,优先保障退役军人 ,优先保障低收入妇女家庭 ,优先保障创业青年 。
便民临时用以售卖年货的区域,其设置的时间是从1月15日开始,一直到2月17日结束 。所经营的种类包含水果,酒水,饮料,米,油,春联,年画,灯笼等等 。对于蔬菜类,活禽类,宠物类,熟食肉类,冷链食品,易燃易爆以及其他被禁止销售的产品,是禁止经营的 。对于有意愿前往要到2026年春节才有的便民临时年货销售区去经营的商家,在1月13日这个时间段,也就是9:00至11:30,以及14:00至17:00,要由经营者本人拿着户口册、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或者复印件,这里的户口册只需要复印户主页以及本人页,并且户主页及本人页要复印在同一页,然后到石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市容中队办公室,也就是老鹿阜派出所二楼去报名。除了提供户口册,以及身份证,还有结婚证等证件之外,特殊人员在报名的时候,还需要把退役军人优待证,或者残疾人证,又或者是团县委、村委会等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提供出来。
需要留意的是,一个家庭之中仅能有一个人参与报名,挑选一个摊位去经营。报名的那个人与经营的那个人必须是同一个人,一旦发觉存在代报名、代经营这类行为的,就会取消经营资格,依据情节状况(像是出租、出售摊位这种情况)会依法进行处置。(记者 赵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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