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推行存量房房源信息发布及核验工作的通知要点

频道:租售信息 日期: 浏览:43

官方发布,依照《住房租赁条例》以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全市范围内开始实施房产租赁信息的登记与房源验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规范房屋出售、出租房源信息发布管理

个人名下房产要卖或租,房主(含共有产权人,后面都简称房主)可以直接去市住建局官网的“青岛市存量房交易监管平台”或“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发布卖房或租房信息,也可以请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备案过的中介公司或租房企业,以及他们名下认证过的员工来帮忙发布。拥有个人房产的业主,在获得不动产权证书(涵盖房屋所有权证明)且符合相关政策交易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发布该房产的售卖或租赁信息,但前提是房屋没有被查封、限制交易,也没有违反规定更改了使用用途;在出租住宅时,最小的租赁单位应保持房屋最初设计的房间格局,不能将原本的卧室、起居室或客厅等空间进行分隔后单独作为租赁单元,更不能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间、车库等非居住区域单独作为可居住的出租空间进行宣传。

拥有个人房产的人若想委托中介公司卖房或租房,必须先和对方签署标准格式的《房源信息发布委托协议》或者《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这样才可以发布卖房或租房的信息;如果委托专门做租房业务的机构来经营出租的房产,双方需要签订标准格式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并且办理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这样才能够发布出租房源的信息。中介公司以及租赁单位不可以发布被查封、交易受限或违规改变用途的房产的售卖、租赁信息;也不得发布原始设计为卧室或起居室、客厅被隔断后单独出租的房间,或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走廊、地下储藏间、车棚等非居住空间用于居住的房产信息。

房产中介和租房公司通过线下网点、官网及各类网络平台发布房源时,其固定的网站及相关网络平台需与“青岛市存量房屋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和“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进行技术上的精确连接,必须依照本通知的要求发布买卖和租赁房源信息,同时在网络上公示发布者的身份信息验证情况。

二、谨慎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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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个人房产的人若想委托中介公司或租房公司发布房产买卖、租赁信息,必须挑选那些已经过市、区级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中介公司、租房公司,以及持有实名认证的从业人员来发布房源信息。已登记的房地产中介单位以及房屋租赁公司,还有其具备实名验证资格的工作人员,能够利用“青岛市存量房产交易管理平台”和“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服务系统”来检索相关内容。不允许未登记的房地产中介单位以及房屋租赁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传播出租房源的相关资讯。涉及网络信息平台,不得向未完成备案的房地产中介组织及房屋租赁公司,还有其认证的专业人员,开放房源公布通道。

三、明确房源信息发布的条件要求

个人房主若想通过“青岛市存量房屋交易监管平台”或“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等网络渠道自行发布房源,需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房产的合法权属证明,并且要附上自己签名的《个人房源信息发布承诺书》。委托中介公司发布个人售卖、租赁房源的,中介公司除了要递交那些规定文件,通过实名认证的经纪人还得提交和业主签的《中介服务合同》或《房源发布委托书》;通过实名认证的经纪助理则要提交和业主签的《房源发布委托书》。发布个人出租房源信息时,委托住房租赁企业需要实名认证的员工,除了要递交前面提到的材料,还必须提交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果自有房屋的所有者不按规矩提供资料,那么相关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以及网络信息平台都无权发布个人房源信息。从事房产中介服务的组织,以及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公司,还有自行披露房产信息的业主,都必须确保所发布房源信息的准确无误。

四、严格落实房源码核验措施

发布房源信息的个人业主,以及通过专有网络平台或互联网信息渠道公布房源的房产中介单位、房屋租赁公司,务必依照既定规则对房源编号进行核查,并准确更新房屋买卖或租赁的相关资讯。涉及《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或《房源信息发布委托协议》时,必须绑定房源核验码;租赁公司经手他人房产出租业务,其合法申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也需与房源核验码挂钩,目的是保证发布的房源具备真实委托、真实房源、真实产权、真实价格、真实图片等条件。

发布房源信息前,产权人需在“青岛市存量房屋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完成房源核验,获取核验码,之后才能在不同渠道发布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在发布出售、出租房源前,也应在“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进行房源核验,取得核验码,然后才能在相关线下门店、网站或其他网络信息平台等不同渠道发布房源信息。房地产中介与租赁公司,在不同平台发布相同卖房或租房信息时,内容必须统一,同时要清楚标明房源验证码;网络平台应将同类房源信息整合呈现,以便公众自主挑选服务方。没有房源验证码的卖房或租房,中介与租赁公司,以及相关网络平台,都不可发布这类房源信息。意向购房者和租房者能够利用“青岛市存量房屋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以及“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提供的房源码验证功能,对经由不同途径发布且含有核验码的售房、租房信息进行真伪与有效性的确认。

五、规范房源发布下架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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