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透露,9月15日将迎来《住房租赁条例》实施,届时“房东税”将正式开始征收。
针对租赁所得的税务处理办法向来就有,涵盖了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目,不少城市会运用合并税率。不过,在现实生活中,依照规定缴纳税款的现象并不普遍。据中介反映,通常只有租客有报销需求或其他特定情形时才会缴纳税款,而税款往往由租客来承担。
媒体同时发现,对于所谓的“增加税费命令”,成都税务官方微信平台14日发布文章澄清,出租房产的相关税费措施是执行了数十年的政策,没有因为法规实施而更改,也未曾增设“房东”专项税收。广西电视台“广西经济”官方微信平台也发表文章指出,引发网络热议的“房东征税”说法缺乏根据,提醒公众不要被误导。
资料图
受访专家向红星新闻记者表达看法,指出不能把《住房租赁条例》里的备案手续和税收征缴等同起来,整体备案会成为主流方向,但未来几年实施进展可能比较缓慢。
“房东税”要来了?
专家:不应将备案和征税划等号
根据掌握的情况,所谓“房东税”即将推行的说法,主要信息源自9月15日生效的《住房租赁条例》。
这项法规的第八条明确指出:出租方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借助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途径,将租赁合同提交给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第三十条规定,房产管理机构需借助住房租赁管理平台实施合同登记、租赁房产信息维护、数据统计与监控等工作,同时要与其他政府部门,包括民政、自然资源、教育、市场监督、金融、公安、税务及统计等机构,构建信息互通的渠道。
网络上的某些讨论,使人觉得备案和信息共享,就是要把所有房东都征税。
资料图
上海易居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当前关于“房东税”的讨论非常普遍,这让一些房屋出租者对税收问题产生了担忧。不过,相关条例的颁布实施与开征税收没有关系,该条例的目的是为了管理租赁市场,维护租客和房东的合法利益,并不是为了加重税收负担。条例里涉及备案的内容,其根本目的并不是为了征税,主要是为了保障租客的权益。

严跃进指出,出租房产属于商业活动,赚取利润,本身就会涉及税费问题,此事与法规并无关联,不该把法规和税务混为一谈。
多地此前按综合税率征税
中介:现实中很少交纳 多由租客承担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谈到,在2010年以前,国家针对个人出租房产的税务处理,主要施行的是房产税,其征收比例是十二分之一,除此之外,还牵涉到经营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好几种税,因为实际操作起来相当复杂,导致许多出租者不愿意进行税务申报。二零一零年,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文件,针对出租个人住宅实施税收方面的照顾措施,具体内容有,个人通过出租房屋所获收益,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百分之十的优惠税率,个人进行房屋出租行为,不论其具体用途,在原本百分之三的营业税税率上实施减半征收,并按照百分之四的税率缴纳房产税,同时免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义务。
红星新闻记者向多个地区的税务机构进行了询问,得知个人出租房屋,假如每月收取的租金不超过10万元,那么需要缴纳的税目有两个,分别是房产税和个税,不少城市在操作时会将这两种税合并,采用一个综合税率来完成征收。
北京市税务部门相关人士透露,个人将住宅对外租赁,并且每月收取的租金额度不超过十万元,那么将适用2.5%的整体税率进行征收,并且会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凭证。上海的税务政策与北京保持一致,同样采用的是2.5%的整体税率。广州税务部门的相关人员则说明,对于个人名下房产的租赁收入,若是在两千元到三万元这个区间内,将按照4%的整体税率来进行计算。记者询问了数位房产掮客,他们都说很少见到房主缴纳税款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只有租客需要报销、申请居住证或其他理由索取租房收据时,房主才会去税务机构报税,而由此产生的税款一般由租客负责。
张波指出,租赁活动不受管理时,会导致租赁领域信息模糊不清,进而造成市场管理难题,同时也会让租客的正当权利难以得到维护。
未来会怎么样?
专家称全面备案将是大趋势
9月15日《住房租赁条例》落地后,会发生什么变化?
李宇嘉觉得,往后租赁或者长租会变成主流,租房者能够享有的例如子女接受公办教育权利、获得最低生活保障资格、住房保障待遇、社会救助帮助等福利,都需要经过登记,登记的比率会提升。
张波认为,房产交易需要登记和缴税,这是产权转移的必要环节,而房屋租赁则无需登记,租赁活动不受影响。张波还预测,所有房源都要登记会成为主流,但未来几年实施进程会比较缓慢。
严跃进提出,备案过程虽然涉及费用,但现行税率偏低,对租赁市场干扰有限,同时有助于维护承租方与出租方的正当权利。住房租赁制度的核心在于减轻税负而非增加负担,其根本宗旨是促进租赁行为。严跃进主张,基于推动租赁需求、提升备案覆盖面的考量,可以探讨对现有税费给予适当优惠。
0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