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调整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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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及其他青年群体实现稳定、高质量、充分的就业,长春市对针对毕业生的租房及生活补贴措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这一调整不仅将原有的补贴政策进行了拆分,形成了两个独立的政策,还对申报的截止日期以及所需提交的材料进行了相应的变动。

长春市调整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有何区别?

依据省级政策的统一部署,长春市在本轮政策调整中,将原有的“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细化为“就业生活补贴”以及“就业创业租房补贴”两大类别。相较之前政策,存在以下几项显著差异:首先,补贴对象有所区别。就业生活补贴主要面向在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基层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员工,而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则主要服务于自主创业者以及灵活就业者。二是补贴的额度存在差异。两项补贴的基础额度是一致的,但在额外发放方面,只有“就业生活补贴”政策允许申请额外资金,“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则没有额外发放的额度。对于已经获得“就业生活补贴”基础额度并且满足相关条件的人员,他们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按年度增加补贴额度。三是提交的申请材料各有不同。申报这两项政策所需提交的文件包括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录用审批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具备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此外,申请“就业创业租房补贴”还需额外提供《就业创业证》(适用于灵活就业)或《营业执照副本》(适用于自主创业)、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租赁费用的发票。

此次政策调整将申报截止时间设定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所在的自然年度,即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于在第四季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来说,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直至次年的6月30日。值得注意的是,两项政策的申报途径保持不变,申请者依然可以通过“灵动长春”小程序中的“政策直达”平台,具体是进入“大学生政策专区”进行申报。

长春市人才服务局青年人才服务处副处长黄克峰在谈及政策过渡期间新老群体交错现象时表示,处理这一问题的总体方针是“旧有群体沿用旧规,新加入群体适用新规”,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即2024届毕业生,他们必须在2025年7月30日之前完成申报手续并顺利通过审核。2025届毕业生需待新系统正式启用后方能提交申请,该系统预计于当年7月底投入使用,届时旧系统将同时停止运行。在此特别提醒各位应届毕业生,一旦符合条件,务必立即提交申请,以免因错过申报期限而丧失领取补贴的机会。

高校毕业生若因某些原因造成社会保险缴费中断,其补贴发放将随之终止。一旦他们重新开始缴纳社保,并处于政策规定的享受期内,便有机会再次提出申请。不过,中断期间产生的补贴将不会予以补发。若社会保险中断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责任,那么在用人单位完成补缴并确保缴费主体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他们可以每年向单位申请补发因补缴而产生的补贴,具体申请时间需依据政策通知执行。(刘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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