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国一家知名的中介巨头,向房地产经纪领域投下了一颗震撼性的“重磅炸弹”。
《证券日报》报道,上海一家领先的中介公司近期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将在上海市全境范围内开展“房客分离”服务模式的试点工作。

所谓的“房客分离”是指,每一名房产中介经纪人仅对购房客户或售房业主中的任一方提供专业服务。这种做法,据称能够突破传统房产中介业务模式的固有局限。
若二手房市场的推广得以顺利实施,这对买卖双方来说将有何等含义?经纪平台的中间服务费用,是否会迎来上涨趋势?
传统中介服务模式,要啥要变革?
这个夏日,我国二手房领域,或将迎来一种可能重塑行业趋势的新形态。
据悉,领导级的中介机构将代表企业参与,自7月1日起在上海开展“房客分离”模式的试点工作。据此规划,经纪人们将各自专注于扮演购房客户的服务者或售房业主的代理人这一单一角色。
传统的服务方式涉及中介在中间牵线搭桥,他们一边引导买家,一边与卖家取得联系,同时兼顾满足购房者的购房愿望和房东的售房愿望。

依托平台上的房源资料,结合线上线下客户资源,帮助实现房源与目标客户的精准对接,亦或满足客户对特定房源的偏好需求。
此外,在涉及价格协商、合同签署以及产权转移等环节,中介机构的业务员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必要的咨询与意见。
在传统的买卖双方代理机制中,中介需同时为买方和卖方提供服务,这往往导致难以保证交易的公正与公允。
中介机构的业务员,为了迅速促成交易并获取佣金,可能会对房源中存在的问题对购房者进行隐瞒,同时也会竭力说服房东持续降低挂牌价格……
房客分道扬镳之后,经纪人将提供更加专业和专注的服务,确保交易双方都能享受到更优质的体验。在此过程中,客户与业主的核心需求也将得到充分满足。
单边代理,其实不是什么新事物!
海外的成熟房地产市场广泛采用单边代理模式,这种模式的核心理念是尽可能提升委托方的权益。
以美国为例,在房地产交易中,经纪人的服务形式一般实行“单边委托”或“独家代理”机制,具体来说,买家与卖家各自聘请一位独立的经纪人,各自为其利益代言。

买家经纪人的职责在于协助买家寻觅适宜的房产、协商房价、以及安排实地考察;而卖家经纪人则需负责展示房产、与买家进行交流、以及处理相关合同事宜。
在单边代理的服务模式下,经纪人不再同时充当买卖双方的代表角色,他们转而集中精力为单一方提供专业的服务。这种专业性的增强,同时也对经纪人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美国房地产经纪人一般须经历严谨的考核并取得执业资格,他们需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及法律常识。其中一部分经纪人还配备了私人助手,以此来保证服务品质。
上述尝试实施“房客分离”策略的中介企业,所采用的模式是在交易环节中,买方和卖方各自聘请了不同的经纪人进行代理,而这些经纪人之间或许会形成合作关系,亦或是竞争态势。
由于提供委托服务的经纪人全都是该平台的一员,因此,这种模式与海外那种纯粹的单一代理体系存在某些相似性,然而,它们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房客分离”的作业模式着重于平台化运作,它通过整合房源、客源以及经纪人资源,促进了高效的合作与协作。
某些经纪人仅负责管理房源,却缺乏客户资源;而另一部分经纪人则专注于客户关系维护,却缺少可供管理的房源。这种转变主要体现在经纪人的工作职责和收入构成方面。

国内的经纪人往往倾向于依赖公司内部的管理体系,这种做法导致他们在独立性和专业性方面有所欠缺。这种现象与那些成熟的单边代理机构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值得关注的是,“房客分离”并非我国对单边代理模式的初次尝试,深圳市其实早已成功引入了类似的做法。
深圳近年来正逐步引导中介行业从“双边代理”模式转向“单边代理”,一些机构通过打造独立的经纪人职业体系,同时利用数字化平台工具,确保了交易过程中各参与方的信息清晰可见,以及责任划分明确。

据相关资料显示,在深圳进行二手房买卖时,那些未能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获取本市卖方有效授权的房产中介机构,均不具备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资格。此外,卖方中介人员不得规避买方中介人员,直接与买方进行私下交易洽谈。
中介费,未来会不会上涨?
无论是哪一种代理形式,买卖双方最关注的焦点始终在于,中介费用是否会上升。
美国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服务费用一般设定在房产成交价的6%上下,这一费用由卖方负责支付,而买方则无需承担任何费用。此外,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的经纪人,各自都能获得成交额3%的佣金。
中国的中介服务领域佣金费率普遍不高,一般介于2%到3%之间,并且通常是双向收费,即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相应比例的费用。

显而易见,我们在中介费用比率及费用承担者选择上,与美国存在一定差异,未来也可能会有所变动。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海外单边代理所收取的中介佣金相对较高,这一现象与信息的透明度、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法律遵守的严格性以及流程的规范性等方面紧密相连。
在单边代理佣金的相关事宜上,深圳发布的《二手房交易经纪服务指引》为国内各城市提供了一个初步的范例。
依照相关规定,深圳的卖方或买方经纪人需分别保障其委托人的利益,并按照委托合同中的约定各自收取佣金。
若卖方或买方经纪达成一致,决定在各自收取佣金的基础上进行佣金分割,那么建议将佣金按照五五分成的比例进行分配。需要注意的是,双方所获得的佣金总额不得超过他们在网签的委卖或委买合同中约定的佣金总额。

为确保在单一代理机制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深圳特别提出了佣金分配不得损害服务质量的准则。
经纪方不得因佣金分配上的分歧或交易过程中的佣金纠纷,干扰或妨碍消费者房地产交易的正常开展,亦不得拒绝提供服务或提供服务质量低下。
未来,随着国内更多地区开展二手房交易试点并采用“单边代理”机制,我们或许会借鉴深圳的经验,尝试着跨过这一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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