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民租房遇陷阱:小红书虚假房源信息引发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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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19 日长沙晚报讯,全媒体记者何乐报道。近日,市民张珊(化名)借助长沙晚报全媒体群众工作平台留言。她称近期因租约即将到期,打算租房,便在小红书上搜寻合适的房产信息。在小红书上,她刷到一条出租房信息,此房子的大小、地段以及装修都特别符合她的预期,而且价格较为便宜。然而,没想到的是,她就此陷入了困境。

消费者:租了房子才感觉掉坑里了

我添加小红书上的这个账号去询问房源相关信息,对方让我加微信沟通,接着我添加了一个名为“雨夜”的微信。我反复询问价格是否真实以及房子是否还在,在得到肯定回复后预约了看房,并注明不见不散。张珊向晚报帮帮团记者讲述,她到达看房地点却未见到中介。联系“雨夜”后通过微信,对方告知她,不会带她去看房,看房需由房东带去看。要看小红书上的精装房房源,就必须去公司登记。

现场完成登记后,工作人员让我交 292 元看房费。他还说多加 30 元就能抵扣房租,看中后可直接签合同。张珊登记后,工作人员拿出一个价格牌。工作人员称先交这笔钱,接着房东会马上带她去看房。并说他这里所有房源是共享的,网上看到的任何房子在他们这儿都能看到。

没办法,既然都已经来了,那就还是想看一下。于是张珊缴纳了 322 元,接着满怀期待地等候房东的电话。

过了一会儿,有一个自称“房东”的人联系了张珊,让她先前往房子地点。张珊到达后见到了“房东”。“房东”对她说,中介在小红书上挂出的租房图片实际上是“特价房”,只有第一个月的房租那么低,从第二个月开始,租金会翻倍甚至更多。然后故意把租房价格抬高,以此让我降低心理预期。还声称我的预算在该地段只能租到他们在手机上另外给我看的房子。我看了视频中的房子,发现这些房子的条件都比较差。

看房时人处于懵懂状态,带我看的房子都很糟糕,还很小。看了好几套后,我看累了。我在看房子的同时,被自称房东的人游说着,同时也在降低自己的心理预期。对方说在这个地段 1500 元只能租到这样的房子,以此引诱我去看他们早已准备好的那些房子。张珊因为找房心切且不熟悉该地段的房屋出租价位,最终选择了鸿铭中心寓笕公寓的一套房子。张珊每月需支付租金 1500 元,押金 1500 元,一年的物业费是 1500 元。经过沟通,张珊向“房东”支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 1500 元、水费以及 1500 元押金,还有一年的物业费 1500 元。当天总共支付了 4240 元,并且签订了租房合同。

张珊回到家后,越发感觉不对劲。租的房子是隔断房,隔音效果很差且很吵。看房时对方跟她说电费是 1 元一度,可回来一看合同,电费变成了 1.2 元一度。她通过正规中介查询得知,1500 元在同地段能租到更好的房子。

一个女孩子住在这儿,我心里挺害怕的。接着我提出要退钱不租,然而却被对方给拒绝了。张珊在沟通没有结果之后向长沙晚报全媒体群众工作平台寻求帮助。

街道:已经和社区介入协调,完成退款

张珊告诉记者,他看到这个房子还挂在小红书上。了解情况后,记者通过投诉人发送的小红书账号去询问房源。对方回复说房源还在,接着马上推送了一个微信号让记者添加以便沟通。记者添加了微信后,告知对方随时可以看房。当询问是否要交看房费时,对方就不再回复记者了。

张珊所租的房子位于左家塘街道湖橡社区。2 月 12 日这天,记者把相关情况反馈给了雨花区左家塘街道办事处。

网上有很多房源是虚假的。看房时,他们会忽悠你说房子是特价房,第一个月 700 元,第二个月就翻 3 倍,房费达到 2000 多元。如果不满意,就会再带你看其他房源。一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这些人以特价房的名义去寻找租房者,并且引导受害者去线下所谓的管家处进行登记。登记员使用统一的话术,让受害者交 298 元到 398 元不等的服务费,然后由房东联系租房者来看房。在 298 元的基础上加 30 元,就可以抵扣房租。只有付费了,才会带着看房子。298 元或者 398 元可以抵房租,一直抵到找到合适的房子为止。后期会有“二房东”联系看房。在这个时候,他们才会坦白告知,中介在小红书上挂出的租房图片是“特价房”,并且只有首月才是优惠价格,从第二个月开始,租金会翻倍甚至更多。他们这样做是故意抬高租房者中意的房子价格,让租房者降低心理预期,然后再推介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房子。

2 月 18 日,记者再度联系到雨花区左家塘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经过协商,对方已经给张珊退款了。“已经让社区介入进行协调,并且完成了退款,中间确实可能存在诱导消费者的行为。”

支招: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屋,承租人要谨慎“防坑”

到底怎样才能“不掉坑”呢?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李健律师给出了一些建议。对于那些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屋,承租人在租房时一定要保持谨慎。在租赁房屋的前期,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并且要订立详细的书面租房协议。在协议中要约定房东出现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要约定房东擅自提价的情形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要约定房东超期越权订立租赁合同的情形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并且要核实房屋信息无误后再支付钱款,同时要核实合同内容无误后再支付钱款。

李健提醒,依据相关规定,当事人需按约定全面履行自身义务。当事人应遵循诚信原则,依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市民在租房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所有权益要求都要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明确落实。首先要选择信誉度较高的中介机构或租房平台,接着要实地去考察房屋的情况,千万不能盲目相信网络上的租房信息。并且要留存交易凭证,把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租房合同等重要资料信息保留好,要是发现被骗了,就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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