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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下发的原版内容哪里有
第七条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并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第八条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规定要求,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情况。已取得预售许可或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必须在公开房源时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并标明价格投诉举报电话。
根据条款,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新建商品房的开发商和中介必须公开标示价格及相关费用,包括影响价格的因素。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这些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法律分析:《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的通知》中规定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着力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我委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旨在深入贯彻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稳定价格总水平的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一通知以发改价格〔2011〕548号文件形式下达,覆盖全国各省份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改委、物价局,以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品房明码标价有哪些
价格构成明细。除了总价和单价,商品房的明码标价还包括各项费用明细,如物业费、车位费、装修费等。解释:除了房屋的销售价格,购房者还需要了解与购房相关的其他费用。这些费用可能包括物业管理费、车位费、装修费等,开发商有责任在销售时进行明确告知。
规定要求,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情况。已取得预售许可或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必须在公开房源时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并标明价格投诉举报电话。
为了确保商品房销售的公正透明,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规定,我国制定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此规定适用于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在新房和二手房销售中的行为。
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的明码标价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明码标价,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
1、为了确保商品房销售的公正透明,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规定,我国制定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此规定适用于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在新房和二手房销售中的行为。
2、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3、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旨在深入贯彻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稳定价格总水平的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一通知以发改价格〔2011〕548号文件形式下达,覆盖全国各省份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改委、物价局,以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什么制度
1、为了确保商品房销售的公正透明,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规定,我国制定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此规定适用于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在新房和二手房销售中的行为。
2、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解决商品房销售中标价不规范、信息透明度低和价格欺诈等问题,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3月16日出台了一项新的政策——《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此规定的核心内容是要求所有商品房销售必须实行“一套一标价”,即每一套房产都必须明确标价,确保价格的公开透明。
3、第八条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4、第八条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内容
为了确保商品房销售的公正透明,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规定,我国制定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此规定适用于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在新房和二手房销售中的行为。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旨在深入贯彻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稳定价格总水平的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一通知以发改价格〔2011〕548号文件形式下达,覆盖全国各省份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改委、物价局,以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抓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大力加强商品房销售领域的价格行政执法,加强市场检查,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委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请按照执行。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的明码标价参照本规定执行。
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解决商品房销售中标价不规范、信息透明度低和价格欺诈等问题,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3月16日出台了一项新的政策——《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此规定的核心内容是要求所有商品房销售必须实行“一套一标价”,即每一套房产都必须明确标价,确保价格的公开透明。
规定要求,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情况。已取得预售许可或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必须在公开房源时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并标明价格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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