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房产地产企业商品房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房地产企业商品房会计分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房开司开发的商品房,转作固定资产,视同销售吗?
1、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发生在2008年1月1日以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
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一般是由房地产商开发建造而成,可以在市场上交易、挂牌出售等流通的房屋。或者可以说以房屋作为商品来出售的,就是商品房。商品房的售价一般比较高,需要支付税金、维修基金、房款等等费用,其土地年限一般不超过70年,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证。
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建筑物。根据华律查询得知,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建筑物。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实行的是供给制,所以,商品房是80年代以后才在中国出现的。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
1、在房地产市场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并不需要缴纳房产税。这是因为房产税主要是针对房屋的持有和交易环节进行征收,而商品房在出售前并未进入市场流通,不属于征收范围。然而,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前已经使用、出租或出借商品房,这些行为则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法律分析:不是按照户口本上的人数计算的,房产税一般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分别向房产所在地部门进行缴税。房产税性质上是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3、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产税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房产税征收范围: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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