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保障民生,助力住房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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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国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这类住房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济适用房,保障民生,助力住房公平

申请条件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户籍要求:申请人需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实际居住。2. 住房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一定标准(如15平方米)。3. 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一定标准(如7.2万元)。4. 财产限制:家庭人均财产低于一定标准(如18万元)。5. 其他要求: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政策经济适用房的政策目标是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特点。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上市交易时有限制交易期限,并须按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此外,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出租,除购房按揭外不得抵押。

经济适用房:保障民生,助力住房公平

经济适用房作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本文将围绕经济适用房的定义、申请条件、价格、政策及市场现状等方面进行探讨。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价格标准和保障标准,由政府投资建设或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面向中低收入家庭供应的住房。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全部收入低于一定数额。

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一定标准。

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人员申请经济适用房,年龄应满28周岁。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如下:

到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请表。

带上相关证件到辖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申请。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核实工作。

公示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无异议后,送报区民政部门。

区民政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送区房管部门。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标准由政府制定,一般低于市场同类住房价格。以西安市为例,952套经济适用房销售基准价格在6053.7元/平方米至6749.8元/平方米之间。

政府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提高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水平。

经济适用房销售对象包括已进入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库的家庭和符合购房资格条件的其他家庭。

经济适用住房满五年后可上市交易,但需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各地经济适用房市场供需矛盾突出,部分城市出现排队申请、摇号选房等现象。

经济适用房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缓解住房市场供需矛盾,稳定房价。

促进社会公平,减少贫富差距。

推动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实现住房公平。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适用房政策将不断完善。未来,政府将继续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提高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水平,为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而努力。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经济适用房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期待经济适用房政策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助力住房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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