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的房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 (共同共有的房产能否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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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的房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

在处理离婚时共同拥有的房产分割问题上,首先,若夫妻之间有特别的书面约定,应严格按照该约定来执行。

举例来说,即使房产证上仅登记为一方所有,但若该房产是在婚后取得,属于共同财产,仍应均分。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事先有明确协议,指定房产产权归其中一方所有,应遵循此协议,而非进行均分。

其次,若无其他约定,房产的分割应依据房产证上标注的份额。

但共同还贷部分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平均分配。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重要的是理解书面协议的优先性。

在无协议的情况下,房产按照房产证上显示的比例分配,但共同还贷的份额则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均分。

因此,了解并遵守双方可能存在的协议,是正确处理共同房产分割的关键。

共同共有的房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 (共同共有的房产能否强制执行)

共有产权房离婚后怎么处理

共有产权房离婚后的处理具体如下: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所有的一方给予另一方应付款;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共有产权房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共有产权房离婚时,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做法是,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拿到房子的这一方,按照房屋的价值支付50%的价款给另一方作为补偿。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二条 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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