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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下水道堵了,是我家的责任吗?
楼下管道堵塞了,须分清被堵塞的情况来决定楼上住户是否有责任。
一、住户的卫生间马桶堵了,如果是分管道(入户管道)堵塞情况跟楼上无关。
所有的疏通维护费用及损的要自我承担。
二、要是下水主管道(共用管道)堵了,在不能查清责任人的情况下,所有关连人、使用人、受益人都可能存在造成堵塞的因素或可能,因此楼上使用此管道的住户都要分摊损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自然堵塞,也就是主管道多年未疏通而积垢致管道堵塞,这种情况下如果交纳了物业费则要物业公司承担损失,没有交物业费的由关连住户均损失(见: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册尺》)。
法律依据:
一、《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腔备标准》
三级(最基本级州圆高)
(五)保洁服务
3、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三、在《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此也有相应的规定。
把下水道堵塞找谁解决
下水道堵塞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问题,一旦发生,我们需要立即解决,以免给我们带来更多的麻烦。
一般来说,把下水道堵塞找谁解决,我们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物业服务公司。
对于住宅小区、商业楼宇等有专门管理服务的场所,可以先联系物业腊或余公司寻求帮助。
一般来说,物业公司会提供管道疏通服务,他们有专门的人员和工具设备,可以快速地解决问题,同时,他们也有相关的保险责任,一旦出现损失,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
2、管道疏通公司。
如果没有物业公司或者物业公司不提供管道疏通服务,可以考虑找专门的管道疏通公司解决问题。
这类公司在市场上比较多,一般会提供24小时服务,价格也比较合理。
找专业的管道疏通公司,可以让我轮滚们更加放心,他们有专业的人员和设备,可以有效地解决问题。
3、自行解决。
如果是比较简单的下水道堵塞,我们可以尝试自己解决。
通常,我们可以使用家用的管道团衫疏通器或者常见的化学品来疏通管道。
但是,这种方法需要我们有一定的技能和经验,否则可能会导致更大的损失或者危险。
因此,我们需要谨慎地选择这种方法。
总之,把下水道堵塞找谁解决,我们可以考虑以上几个方面。
要么寻求物业公司或者管道疏通公司的帮助,要么自行尝试解决。
无论选择哪种方法,我们都需要注意安全,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风险。
民法典下水道堵塞谁负责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水道堵塞的承担主体,应当具体分析:1、正常情况下,共用水管道属于公共设施,由物业公司进行维护保养。
2、但如果因个别业主违规使用下水道导致的,由此免除了物业公司的责任,应当由有过错的业主承担疏通维护责任。
维护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共有设施在业主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而无法查明造成问题的具体责任人时,在无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共有设施各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1、如果是激伏在房屋保修期内公共下水管破损开裂造成漏水,应该通知物业,让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和维修,由此造成的维修及赔偿由建设单位负责。
2、如果是超过房屋质保期公共下水管破损开裂造成漏水,应该是通知物业,物业利用业主缴纳的住房公共维修基金进行修理及赔偿相关损失。
3、如果是通过下水管管壁与楼板接触的缝隙处渗漏到楼下,渗漏的水非来自楼上(楼上通过下水管管壁与楼板接触部位渗漏到自家,然后自家继续通过下水管管壁与楼板接触缝隙渗漏到楼下),这种情况,由楼上承担相关的维修及赔偿责任;如果是自家的上下水管管道出现渗漏到地面主下水管道管壁与楼板接触的缝隙处渗漏到楼下,相关的维修及赔偿由自己承担,属于自家装修施工单位责任的,可以向装修施工单位追偿。
小区的业主对建筑物享有区分所有权。
业主除对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此亏外,还对排水等公用设施享有共有权和使用权。
业主共用管道属于业主共有部分。
虽被分段封闭在业主家中,但管道是整栋楼业主共同使用的排水管道,应属建筑物共有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建筑物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进行了区分,可认定排水管道确属建筑物共有部分,管道堵塞引发返水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侵权纠纷较为常见。
依法确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物业担责分几种情况:主责、次责,无责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
有其他责任人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责任后,向其他责任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隐匿、销毁、篡改或者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证据,导致案件事实难以认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物业服务公司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存在侵权行为和过错,无需对原告损失结果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森铅神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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