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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团购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概念定义 团购房主要是指购房者通过团体方式购买房屋,通常由单位或组织发起,一次性购买多套房屋,享受批量购买的优惠。而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并出售的住房,通常在市场上自由买卖,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
2、价格:团购房的价格通常低于市场价,因为它是通过集体采购和协商达成的,而商品房的价格则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水平相对较高。
3、价格不同:团购房与散客买房不同,因其购买的数量多,开放商在房屋价格上可能会让出更多的优惠,这样个人所花费的购房资金将较少。
4、含义不同。团购房是指一定数量的房主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选派代表与开发商协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消费过程。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向政府机关和单位租赁土地建造房子,建成后用于市场销售和出租的房屋。价格不同。
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团购费”是否合法
开发商向购房者收取“团购费”,但未计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价,属于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该“团购费”不合法,购房者可以在诉讼时效内,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开发商退还。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法律分析:团购服务费不合法。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消费者应交的费用包括明确标明的商品房总价和应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契税以及进行按揭时应缴纳的抵押登记费。因此,开发商在消费者购房时所收取的团购费以及服务费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开发商收取团购费用并不违规。我国鼓励以团体形式大批量购置房产,鼓励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高校以及研究机构等各阶层及社区团体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协商,共同组织大规模的房产团购活动。然而,在此过程中,团购房必须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开发商不能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进行销售。
商品房团购费可否退款
若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依法要求退回团购费用。而当《团购协议》具备商品房购销合同之主要要素且属于预售商品房,然而销售方并无获准进行商品房预售之许可证时,此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反之,若《团购协议》仅包含普通购房意向书或其他约定事项,且未触犯法律法规之强制性规定,则视为有效协议。
若商品房买卖案中,消费者负担太过沉重的团队购置金,就算协议里没有要求将这笔款项计入购房总额,只要满足特定前提,他们依然有权利请求退还款项。首先,需严肃对待消费者因过大团队购置金导致的损失。
购房时遇到开发商要求缴纳团购费的情况,是否可以退款需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必须明确双方之间的约定及团购费的性质。如果此团购费具备定金性质,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开发商违约,那么您甚至有可能要求对方双倍返还。但具体操作中,如涉及金额较大,建议寻求当地律师的专业帮助,以便更准确地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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